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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长者医疗券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计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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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五日)宣布推出长者医疗券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计划,合资格香港长者由明日起可以在该医院使用医疗券,支付该院指定门诊服务的费用。

  卫生署署长陈汉仪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邓惠琼教授今日下午于该院签署试点计划的服务协议,并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和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主任王大平见证签署仪式。

  高永文在签署仪式上致辞时表示,希望试点计划能为香港长者提供多一个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点,而食物及卫生局会密切监察试点计划的推行情况,因应所得经验,研究及考虑进一步扩大在内地使用长者医疗券的范围。

  林郑月娥与高永文一行在签署仪式后参观了该院的设施,了解医院的运作。

  现时,年满70岁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或由入境事务处发出的《豁免登记证明书》的香港居民均可开设医疗券户口,用医疗券支付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的基层医疗服务的费用。长者如欲在试点计划下使用医疗券支付医疗费用,需亲身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登记证明书》,以使用医疗券支付当日在指定科室接受的门诊服务的费用。

  医疗券透过电子平台发放和申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会为长者申报使用医疗券,相关户口的使用记录会即时更新。在完成申报后,院方会为长者列印医疗券结存记录,以供保存。

  医疗券适用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指定门诊服务,包括预防护理、治疗和复康服务,但不适用于住院及需预先缴费的医疗护理服务。此外,医疗券不可单纯购买物品,如药物和医疗用品,亦不可兑换现金或转赠他人。

  由于医疗券以港元为单位,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医疗护理服务费用则以人民币结算,因此试点计划会根据特区政府每月更新的换算率计算需于长者的医疗券户口扣除的医疗券港元金额。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亦会把该月的医疗券换算率标示于负责办理医疗券申报的收费处,以供长者参考。

  现时,长者医疗券每年的金额是2,000元,未使用的医疗券的累积金额上限是4,000元。

  合资格长者和家人可透过以下渠道,了解详情:

* 长者医疗券计划网页(www.hcv.gov.hk);
* 卫生署医疗券组热线(852) 3582 4102;
*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页(www.hku-szh.org/ft/index.html);或
* 该院预约热线(86) 0755 8691 3399。



2015年10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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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