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登革热、香港医务委员会改革和网购监管(只有中文)

< 返回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一月四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一名登革热患者在潜伏期内曾前往东莞和深圳,现时能否确定源头?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最近一直紧密监察登革热在香港的情况,主要的原因是周边地区继去年后,今年的登革热爆发情况也是严重的。今年大家特别关注台湾的疫情。就香港而言,登革热的总病例超过过去数年同期,不过就香港本地病例来说,较早前有一宗确定为香港病例,另一宗仍在调查中。就最近发生的另一宗,由于病人原本未有透露在潜伏期内曾前往其他地方,但后来我们向入境处印证,再和患者覆核后,知道他其实在潜伏期内曾前往广东地区,我们需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不过,我们最后也未必能百分之百断定这病例属输入或本地病例。由于患者曾于潜伏期内前往其他地方,因此也有可能属输入病例。大家可看到,卫生防护中心和食物环境卫生署在处理方面,仍然假设这是本地病例,因此病人相关的居住环境和工作地方也有进行灭蚊和宣传教育工作。

记者:(有关假设为本地个案)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的意思不是指我们假设它一定是本地个案,而是即使现时仍在进行调查,有可能属输入个案,我们也不会放松。患者在香港居住和工作的地方,我们也会加强灭蚊和公众教育的工作。随着我们去年在冬季未有停止灭蚊工作,我们今年亦决定在冬季持续在十八区灭蚊,而且我们的指标会根据遍布在香港的诱蚊产卵器所录得的指数,尤其是一些指数上升的地方,我们会与地区合作,多进行灭蚊工作。对市民来说,最重要的是若在香港,要注重家中的环境不会有积水,(以免)有利白纹伊蚊的繁殖。若到野外或其他登革热流行的地区旅行,特别在户外地方,要注意(采取)保护(措施),主要是穿着长袖浅色衣物,以及适当地使用驱蚊剂。

记者:(有关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的改革,以及会否考虑张宇人议员提出增加医委会的非业界成员的建议)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首先,大家知道,我们就医护人员的人力资源,过去数年正进行一个很重要的检讨。有关检讨涵盖的范围,除了确保我们医护人员各个职系,在未来一段时间都能够适应医疗的需求外,亦会就各个不同专业的专业发展和专业管治架构,作出检讨。就有关工作,我们将于明年上半年提出建议。有关建议亦应该会比较全面,包括医护人手方面,大家也知道,虽然未有最终的报告,但我们已决定,就某些专业医护人手,会建议增加大学培训的学额。这是长远来说,一个最重要的方法。另一方面,特别在医生方面的人力资源,我们最近两年已与医委会合作推动了数项改革。第一项是执照试的改革,无论是考试的形式和次数均已改善。其实现在已开始见到,每年能够通过执照试到香港执业的医生的数目已增加了,最近这两年应该也有五十、六十人,合格率亦提高了。另一方面,也方便已获得执照试合格的医生回来,因为原则上他不用在公立医院实习。我们亦已于医委会通过,若(医生)拥有相关专科资历,是可以考虑减免其实习期一半,我认为这些工作也会有帮助。再者,医院管理局在内部也作出很多推动,包括聘请退休医生,有关计划也让退休医生能够作出预算,因为现在虽然合约是两年一次,但其实我们已说清楚,是可以长达五年的。因此,最近能够成功招聘的退休医生的数目也增加了,这些其实也能够改善我们的医生人手。再者,我们在过去数年增加医科学生的名额后,在接着的一、两年,医科学生的毕业人数会慢慢地增加至超过400名。
  
  就有立法会议员提出(的建议),我知道主要的背景是希望改善医委会的运作,以及通过医委会,希望能引进更多医生。我们会与相关的立法会议员沟通,让他知道我们明年会有一个更全面性的建议。当然,立法会议员在了解我们的工作和进展后,仍然有权决定是否提出私人草案。立法会主席若需要就这事宜谘询政府,我们便会提出相关意见。

记者:就最近有些关于陈以诚医生的法庭诉讼,亦有很多声音不时会提出,觉得病人有投诉时,医委会的聆讯要很久才开展,亦有声音指出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感觉,是否有需要改革?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有关医委会对执业医生进行的纪律聆讯方面,这几年我们一直和医委会商讨,有两方面需要改善。一方面是效率,现在(医委会)积压的个案数目和每一个个案要处理的时间比较长。另一方面,亦希望增加一些包括业外人士的评审员。这些建议实际上医委会已经提出了,政府现正考虑这些建议,目标和大家看到的都是一样,一方面是提升效率,第二是引入多些评审员,这些评审员包括一些非业界人士,这样可以处理大家提出的一些疑虑。

记者:(有关医委会人数的比例)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会在明年就医护人员的人力资源的检讨内一并提出建议。

记者:有关网购监管方面,政府有意在牌照上加添一些条件,其实有没有一个时间表?何时会实施?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即将会就如何加强监管网购,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提出我们的想法,其中一个想法是透过牌照的发牌条件去改善(监管)。虽然,现阶段我们仍未正式提出一个时间表,但大家都可以想到,若我们经谘询立法会有关事务委员会后决定推行,一定要有一个发牌周期。每一间公司的发牌周期即将完结前,我们会在一段时间前通知他们跟进发牌的情况,和若要增加新发牌条件,亦会在当时提出,所以大家都可以看到存在一个周期性。



2015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6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