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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的三方平台举行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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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的三方平台今日(三月七日)举行第四次会议,讨论改善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组成的方案。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说:「医委会的使命是保障公众利益。现时医委会共有28名委员,其中24人为医生,四人为业外人士,佔总委员数目约14%。社会关注医委会业外人士参与不足,认为其组成应反映其使命,并提出应增加医委会业外委员以提升医委会的公信力及加强问责性。」

  三方平台的讨论方案,是以《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2016年条例草案》)的原建议及政府其后提出的修正案作讨论起点,再考虑社会、立法会,以及三方平台成员对医委会组成的意见和关注,并参照下列主要原则:

一、保障公众利益为大前提;
二、秉持专业自主;
三、确保医委会运作独立;以及
四、维持公众对医委会的信任。

  在增加业外人士参与医委会及其组成方面,立法会在审议《2016年条例草案》时,社会普遍支持增加业外委员,大部分医生亦不反对增加业外委员,亦有相当共识支持病人组织及消费者委员会在医委会内应有充分的代表性,而新增的医委会业外委员应尽可能由选举产生,有关选举程序应更清晰。

  讨论方案为:

* 医委会业外委员的人数由四名增至八名,业外委员佔委员总数的比例会由约14%升至25%。
* 新增的四名业外委员中,订明三名由病人组织选举产生及一名由消费者委员会提名,无须由行政长官委任。赋权医委会根据附属法例内订明的准则认可病人组织并安排有关选举,有关病人组织选举程序在附属法例订明。
  
  现时医委会24名医生委员中,14名为选任委员,当中七人由医学会会董会成员选出,另外七人由注册医生选出;另外10名由相关机构(即卫生署、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医院管理局及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医专))提名的委任委员。

  有医学界组织在审议《2016年条例草案》期间,提出委任委员及选任委员数目应该相等,而近期则进一步提出选任医生委员应佔一半,另一方面,有病人组织认为不应再增加医生委员数目,无论是委任或选任 。

  讨论方案为:

* 医专是独立法定组织,负责专科医生训练及颁授专科资格。考虑到专业及学术自主的原则以及专科学院的规模,将医专的两位委员由提名委任改为由医专按其规定选举产生,无须行政长官委任。方案可增加选任委员数目,令医委会在增加四名业外委员后,仍维持选任医生委员佔组成一半。

  在讨论方案下,医生委员仍然佔医委会的大多数(75%),业外委员的比例上升至25%。选任医生委员佔组成一半,而选任委员(包括一名由消委会提名而无须由政府委任的委员)佔组成约三分二,委任委员只佔组成约三分一。

  政府会参考三方平台的讨论及意见,于今年上半年尽早向立法会再次提交《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

  有关第四次会议的资料和讨论文件可浏览食物及卫生局网页(www.fhb.gov.hk/cn/press_and_publications/otherinfo/161100_tripartite_platform/index.html)。


2017年3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17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