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建议修订《医生注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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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修订《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改善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的投诉调查和纪律研讯机制及提高其效率,增加业外人士参与医委会,以增加公信力及问责性,以及让医委会可批准有限度注册的申请年期由不多于一年延长至不多于三年。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四日)说:「《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2016年条例草案》)未能在上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通过。政府其后成立三方平台,成员包括医生、代表病人权益及消费者权益的人士,和立法会议员,就有关医委会的组成和运作的修例建议提出意见,尽量寻求共识。《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2017年条例草案》)是以《2016年条例草案》的原建议及其后的政府修正案为基础,并因应立法会及社会对《2016年条例草案》的讨论及关注、三方平台成员在不同场合提出的意见,以及三方平台早前的讨论及意见而提出。」

  「修改《医生注册条例》刻不容缓。现时医委会投诉个案已积压至约940宗,预计日后由接获投诉至研讯平均需要约六年才能完成。受《医生注册条例》所限,医委会无法单靠行政措施大幅度增加机制的效率,政府有必要透过修改法例才能有效改善现有机制,让医委会能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投诉处理。《2017年条例草案》比《2016年条例草案》更加全面,除了移除现有法例所造成的樽颈外,还建议在医委会下另订现代化机制,以增加处理投诉的效率和灵活性。」

  修订条例草案的主要修订如下:

(一)改善医委会的投诉处理和纪律研讯机制及提高其效率,修订重点为:

* 不再由医委会进行研讯会议,改为在医委会下设立研讯小组进行研讯;

* 秉持专业自主,由医委会决定初步侦讯委员会(侦委会)及研讯小组的数目和成员,以及厘订审裁员的资格要求,并委任侦委会的主席及副主席、研讯小组主席;以及侦委会及研讯小组成员大多数须为医生;

* 增加业外人士参与;

* 成立多于一个侦委会及研讯小组;

* 医委会委员及/或审裁员可组成侦委会及研讯小组;

* 有充足的业内及业外审裁员参与侦委会及研讯小组,增加审裁员的人数由14名增至最多140名,当中属医生的审裁员由10名增加至最多80名,而业外审裁员则由四名增加至最多60名;以及

* 为应付预期增加的个案量,法律支援亦会相应增加。医委会可委任多于一位法律顾问,以及容许律政司司长委任大律师或律师代表医委会秘书进行聆讯的法定事务。

  政府期望在修例后,尽快处理积压的个案,并于清除积压个案后,能够于两年内完成处理大部分需要进行研讯的个案。

(二)增加业外人士的参与,修订重点为:

* 医委会业外委员的人数由四名增至八名,即总委员人数由28名增至32名,业外委员佔25%。新增的四名业外委员无须行政长官委任,并订明三名由病人组织直接选举产生及一名由消费者委员会直接提名。三名病人代表的选举安排会在附属法例中订明。

* 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医专)是独立法定组织,负责专科医生训练及颁授专科资格。考虑到专业及学术自主的原则以及专科学院的规模,将医专的两位委员由提名委任改为由医专按其规定选举产生,无须行政长官委任。

  在《2017年条例草案》下,医生委员仍然佔医委会的大多数(75%),业外委员的比例由14%上升至25%。选任医生委员佔组成一半,而选任委员加一名由消费者委员会提名而无须由政府委任的委员佔组成约三分二,委任委员只佔组成约三分一。

(三)有限度注册

* 有限度注册医生的注册有效期及续期有效期由不多于一年延长至不多于三年。

  《2017年条例草案》将于六月二日刊登宪报,并于六月七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