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辞

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审议《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返回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昨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审议《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感谢你在这时刻给予我时间发言。改革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是过去15年社会大众,包括立法会议员、医学界、病人组织及普罗市民的一个共同愿望,这点大家都知道。改革医委会的方案亦经过很多年的酝酿。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就《条例草案》举行了十次会议,政府亦就《条例草案》与立法会议员、医学界、病人组织会面讨论超过50次,聆听了各方意见。政府亦回应医生、病人及议员的关注,多次作出重大的让步。政府今次提出的方案是一个平衡了各方面,也是一个相对温和的方案。

  非常遗憾《条例草案》经过七日辩论,耗时超过45小时,最终没办法在立法会通过,令很多病人、病人家属、病人组织失望。牺牲的,我恐怕是病人的福祉,也是社会大众共同的期望。

  预计投诉的积压会越来越严重,处理投诉需要的时间亦会越来越长。积压的投诉个案现在已经高达900多宗,每年新增的个案亦接近500宗。现时医委会接获投诉直到研讯,所需时间平均长达五年。目前的草案没办法通过,困局,容许我说,是很难解决的,情况亦有可能变得更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早前亦透露,未来数年医生人手短缺会达到500人。有限度注册医生(的注册期限)就算如条例般由一年放宽至三年,老实说,其实亦只能帮助到一部分。有限度注册的年期未能够延长,将会继续限制非本地培训医生来香港于公营医疗机构工作的意欲,令公营医疗系统人手紧绌情况继续,受影响的亦会是市民和我们前线的同事。

  政府仍然会积极与医委会研究如何以行政措施加快医委会处理投诉的时间。我亦已承诺,无论《条例草案》通过与否,都会向医委会秘书处增拨额外资源,确保秘书处有足够支援,协助医委会加快处理投诉和进行纪律研讯。不过我亦需要指出,现时《医生注册条例》的条文确为投诉处理程序设下一些限制,《条例草案》无法在立法会通过,只以行政措施加快投诉处理所需的时间的成效难免有限。

  下一步,政府会继续研究如何推动医委会的改革,以回应市民及病人组织清楚的诉求。但我想指出,这次医委会的改革,正如我刚才所说,是温和的。现时政府正在进行的医疗人力规划及专业发展策略检讨,预计今年下半年公布。初步的建议在医学界可能更具争议性,例如所有医生,包括非专科医生,必须持续进修;又或正如很多议员都提过的,设立一个独立的医疗投诉机制,在这个机制内,恐怕医生能够主导的机会更小。我们亦会在稍后提出(建议)后,待新一届立法会组成后,谘询立法会议员的意见,以及谘询市民的意见,然后尽快就这个全面的改革推行立法的工作。

  这次未能通过的三项条例草案中,有两项都是由食物及卫生局负责,两项草案都是非常重要的。不断有议员建议政府考虑牺牲《医生注册条例草案》,让其他条例草案可以进行二读、三读。对我来说,这正如很多人拿来比喻的所罗门王提出的一个问题,我要牺牲哪一个呢?当然,有时我们知道的,亦曾经做过的,是相对上,若有些民生成分没那么重或没那么紧急,政府亦正如政务司司长刚才所说,曾调动过。这次来说,我可以说,两项条例草案都是关乎民生的重大议题。虽然有议员提到,一项条例草案审议了两年,另一项为何只审议了匆匆三个月。我在此首次有机会指出,其中《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是一项全新的草案,单是委员会的审议阶段的修正案也有500多项。因此,我相信不能完全用我们提出来的时间或在法案委员会经过多少时间,就可以告诉我《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提出来要这么长的时间,而《医生注册条例草案》为何这样匆匆提出,审议十个会议便完毕。这是要符合比例的,在此需要说清楚。两支食物及卫生局辖下的队伍,卫生科和食物科,两边的同事就这项工作都做了大量工作。这点我相信就算条例草案不能通过,无论是民主派、泛民或建制派议员,公平点看,其实都会给予食物及卫生局两个科的同事公平的评价。两方面我们都尽了很大的努力,无论在审议条例当中的技术性,我们的同事都很耐心地听议员的意见,议员亦给予了很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我们尽量吸纳。政治上去到一个游说的层面,我们亦做了很多工作。因此,你要我牺牲哪一项呢?其实我也觉得很难。

  回顾《医生注册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无疑我作为医生,我家中大部分成员都是医生,我自己曾在医务委员会(医委会)数年,代表医管局。我作为执业医生亦曾被投诉过,当然,在这方面,获得医委会正确处理,给我一个公道,所以在很大程度上,我感受到专业自主在这方面的重要性。在这个过程之前,其实我已经知道医学业界中,肯定有不少反对声音,因为我一直在医学界这么多年。我亦知道,特别香港医学会内有部分朋友非常紧张,能够让医学会的同事在医委会保持一个多数的控制,确保专业自主,这点我非常清楚,所以我亦预见有反弹或阻力。因此,在(修订)条例的过程中,我亦尽我能力,提出一个比较温和的改革方案。当然,这项条例草案的三个主要目标不需要我重复,因为不断在不同阶段,(进行)游说工作或在这里也好,都有一些反对条例的议员或部分医生问我很多问题。当我们说要让公众多参与时,他们同意了这个原则后,就告诉我,「不是的,我同意这个原则,但我并不同意另外一些方面。其实你提出这些,改善医委会处理投诉的机制,是否真的有效?有很多关卡,其实有很多行政事宜。」当我们处理了所有这些行政问题,又提出指「你有另外一些问题」,这解释为何我真正有一个感觉,我是面对着一个移动着的龙门,因为很多时候,真的有议员这样说,「我同意这项,不过我不同意那项」,但把所有反对的议员提出的(综合),便发觉每项都有人反对。过程中,我们已尽了力,亦作出了重大的让步。最后,我亦想指出,公平起见,其实整个条例草案委员会只有一名议员反对条例草案恢复二读、三读,其馀全部议员都赞成,我们才得以提交上来。在此,我想再对我的医生同业说一句话,正如我刚才说,我是医生,我加入过医委会,亦被人投诉过,获得医委会的公平处理。

  我认为医生一方面要坚持专业自主,尤其是在执业水平方面,这是对的;但的确作为一个专业,无论是医生、律师或会计师,都要接受在一个开放社会里,公众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多,尤其公众会要求参与专业管治的架构。在聆讯纪律方面,公众要求一个比较公平客观的机制。所以作为医生来说,我相信如果我们业界同道过分执着,非要在医委会里保持控制性的影响力,其实只会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压力,甚至被拿走公众讬付信任给我们的部分权力或自我管治。我特别关心我们前线的同事,年轻的医生,在我多次到医院探访或参与医生活动时,遇到我的前线医生都可能会察觉到。当我见年轻医生或医护人员加入我们的行业时,因为明知加入医护行业是非常辛苦的,我对我的子侄亦这样说,做医生其实不需要最聪明,最紧要是不怕辛苦,怕辛苦便不要做医生。当我见到年轻人愿意加入医护行业,我很开心,见到他们一日一日成长,经过医学专科的培训成为专科医生,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必定参加他们的毕业礼,亦鼓励他们不要怕辛苦,紧守岗位,服务市民。

  但他们的确有一部分是担心的,这些担心部分是真的,但亦有部分,很不幸,我不知道来源在哪里,被某些人抛出比较耸人听闻的谣言(影响),我在网上亦看到很多(这类谣言),若我没有任何背景和经验,我一看网上抛出几个大字,如「接着我们便会沦陷」、「接着某地一些不合规格的医生便会湧来香港,你们便没有前途」。试问如果我是前线医生,又怎会不怕?所以我最着紧是这部分的前线医生。我亦都借多次机会尽量向前线医生解释,他们的就业、发展和培训的机会是不会受有限度注册医生的影响。这个机制根本是容许一个地方在有需要时,聘请有限制数目的医生或专业人士,在不需要时,我们会停止聘请。及后当我察觉到医患有可能决裂的时候,我在最后这段时间,尽力斡旋。我们和部分比较开明的医生、病人组织和议员讨论了,我在这里不重复详细讲,将来希望建立一个几方机制,无论有没有这条例,去监察医委会、聘请有限度注册医生和委任审裁员至评审机制内的工作。

  最后,我要在这里(感谢)两个法案委员会,当然我知道其他同事可能有另外一个的法案委员会,我相信都可以一并多谢。这些法案委员会的主席,我知道我的两个法案委员会的主席方刚议员和叶国谦议员,以及无论来自泛民和建制派,在法案委员会的议员都帮了很多,尤其是在《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跨党派的议员都很有建设性,提出500多项修正案,在这里多谢大家;亦要多谢两位法律草拟专员。在建制派同事方面,我要多谢他们在审议过程和这几天共患难,亦一定要让我提几句有关泛民议员,我会留回一些时间给主席。要公平一些来说,有部分泛民议员都说整项《医生注册条例草案》是有需要的,只不过是碍于一些真的是政治的原因,令他们不能全情支持,对这部分的泛民议员,我表示感谢。最后,我感谢对这件事勇于发言的比较开明的医生、病人组织和苦主,他们真的很勇敢,因为发言后会在网上给人骂。最后我要多谢主席,主席过去容忍我有时忘记把手机拿出来,有时发言过时。在这里,我仍然非常尊重主席,亦多谢主席。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3时4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