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的谘询
回应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医疗上的代作决定及预设医疗指示报告书》,政府发表了《在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谘询文件》。
谘询文件旨在就在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谘询医护和法律专业界别、公私营医院、提供安老服务的组织、其他可能会处理预设医疗指示的专业和机构、病人组织和其他持份者。谘询文件亦同时就以下事项收集意见,包括:作出、更改及撤销预设医疗指示的程序、为公众拟备有关预设医疗指示的资料册的内容,以及是否需要制定处理预设医疗指示的指引。
谘询期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我们亦欢迎公众人士透过以下方法就谘询文件的内容发表意见:
| 地址: |
香港中环
花园道美利大厦19楼
食物及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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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2868 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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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引入预设医疗指示概念
- 谘询文件 (PDF 档案, 7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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