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三題:資助控制傳染病研究

< 返回

  以下是張文光議員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當局於去年七月獲本會撥款五億元,以資助在本港或內地進行的控制傳染病研究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把每項研究的資助上限訂為八十萬元的理據;有何措施支援研究機構進行耗資高於該資助上限及大型的研究項目;
(二) 資助範圍是否包括提升實驗室或研究設備的水平的開支;
(三) 當局至今接獲多少宗資助申請,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申請由單一本地機構、兩間或以上本地機構,以及本地和內地機構聯合提出;每宗申請所涉及的研究機構;
(四) 已完成審批多少宗申請;每個涉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或其他新傳染病的研究項目要求及獲批的資助額;獲資助的研究項目開展工作的日期;
(五) 有關當局及評審撥款委員會有否協調獲批資助的研究機構互相分享研究成果,以期提升研究的效益及加快研究進度;
(六) 獲資助項目的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屬誰;及
(七) 就評審準則、可獲資助的研究範圍及資助金額、監察研究的進度以至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而言,當局是否對在本港及在內地進行的研究項目持統一標準?



答覆:



  自本港在二○○三年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後,財務委員會已撥款五億元,資助有關控制傳染病的研究。在這筆款項中,有五千萬元是通過中國科學技術部發放,用以資助內地的傳染病研究項目。至於餘下的四億五千萬元,則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成立的控制傳染病研究基金(基金)管理。



  設立基金是為了鼓勵、推動和資助進行有關預防、治療和控制傳染病的研究,尤其是針對新出現的傳染病,例如綜合症。基金會根據研究局所訂政策聲明的指引運作。研究局負責釐定研究綱領;確保設有制度和程序控制撥款、持續監察和評核受資助的研究項目;推動傳染病研究,以及就撥款作出最終決定。基金亦已制訂研究撥款申請指引,以供合資格申請的人士/機構參考。政策聲明和研究撥款申請指引均已上載基金網頁<http://www.hwfb.gov.hk/grants>。



  研究局已定出基金的四大資助範圍︰



* 病源學、疫病監察、流行病學和公共健康
* 基礎研究
* 臨和醫療服務研究
* 加強科研基建



  本港公營部門、私營機構和學術界的研究人員均可向基金申請資助。基金亦非常重視與內地和海外機構合作進行研究。



  一般來說,基金為兩大類別的研究項目提供資助︰



(i) 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項目,即是指研究項目為鼓勵科研人員發展創新的研究項目。基金每年發出兩次公開邀請,讓這些項目的研究人員申請資助。第一輪接受申請的日期由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至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二輪則為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二○○四年二月十四日。



(ii) 受委託進行的研究項目,即是指為應付特別研究需要、補足科學知識不足之處,以及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識別的公共健康需要和威脅而進行的研究項目。這些項目只會由當局特別委託的研究機構進行。自基金成立以來,當局已委託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以及醫管局與香港科技大學和香港理工大學合作分別進行多個研究項目。



  關於問題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 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



  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項目的資助上限通常定為八十萬元,原因如下:



* 參考以往管理醫療服務研究基金汲取的經驗︰研究基金的大額撥款上限為八十萬元;以及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研究資助局批出的平均資助額,亦與上述款額相若。
  不過,基金的政策聲明其中一項條文訂明,只要有充分理由,便可批出較高的資助額。



受委託進行的研究



  這個類別的研究項目並沒有訂明資助上限。



(二) 在改善研究的基本設施方面,提升實驗室的水平確屬於基金的資助範圍。事實上,在受委託進行的研究項目這個類別中,建議的研究項目已包括把實驗室設施提高至第三級生物安全標準,以及在傳染病學研究中容許使用動物作範例的科研能力。



(三) 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



  基金在第一輪接受公開申請期間,共接獲一百一十四份申請。現把這些申請分類如下︰



申請機構類別                接獲申請數目
單一本地機構                   73
多間本地合作機構                 21
本地機構 + 內地合作機構               11
本地機構 + 海外合作機構              6
本地機構 + 內地合作機構 + 海外合作機構        3
合計                       114


  申請機構包括專上教育院校、醫院、醫學院和私人機構。



  受委託進行的研究



  在這個類別中,我們已接獲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所提出的多項研究項目,內容涉及新出現的傳染病或可能出現的新傳染病的流行病學、微生物學(包括綜合症、流感、具多重耐藥性的病菌)、改善實驗室設施、醫院感染、評估綜合症的新治療方法、綜合症的長遠後遺症等等。



(四) 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



  在第一輪接受公開申請期間,共收到一百一十四份由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申請,申請資助額合共七千二百萬元。其中六十六份申請與綜合症或其他新傳染病有關。本地和海外專家現正為所有申請進行同業覆檢。同業覆檢是一項獨立的評審工作,以保障申請和批核過程的質素和確保符合標準。進行同業覆檢後,才會作出最終決定。



  研究人員自發進行的研究項目須於申請獲批日期起計四至六個月內展開。



  受委託進行的研究



  兩個以大學為本的受委託進行研究項目,為期五年,包括最少十個獨立研究項目,申請資助額合共五千五百萬元。研究內容已獲評審,研究局將於二○○四年一月下旬考慮是否批准撥款。



  管理機構和政府簽訂合約後,預料受委託進行的研究項目便會在短期內展開。



(五) 所有獲資助項目均須提交研究成果報告,以供評審撥款委員會覆核,務求讓更多人士得悉研究結果。當局除了會向本地研究人員、臨人員、醫護人員和醫療服務管理人員分發研究成果報告外,還會把研究成果報告上載基金網頁。



  此外,預料申請者會自行向科學期刊提交論文,以及在科學會議和研討會上發表,藉此向國際社會發布研究結果。



(六) 一如研究撥款申請指引所述,研究項目的知識產權由政府和管理機構共同擁有。不過,這並不妨礙任何人士把有關研究數據和文件作一般的學術和專業用途。



(七) 本地和內地機構無論在獲基金資助進行研究的範圍、資助金額、申請評審準則、監察研究的進度,以及知識產權和研究成果的擁有權方面,均得到同樣的對待。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