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六題:控制傳染病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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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麥國風議員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控制傳染病的傳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在過去三個月接報的各類傳染病感染宗數,以及該等數字與之前三年每年同期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二) 有否研究當局為預防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重臨及其他傳染病在社區大規模爆發而推行多項措施後,為何仍有傳染病在社區爆發;若有研究,結果為何;及



(三) 當局會否加快設立衞生防護中心、加強與鄰近及正爆發傳染病的地區或國家的聯繫,以及在傳染病有跡象在本港爆發時盡早向公眾發放加強預防傳染病的信息?



答覆:



(一) 於二○○三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間,衞生署接報的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個案共有三千五百宗,受影響人數為四千一百零八人,數字比過往三年同期為低,差幅為百分之十七至百分之四十四。詳細資料請參看附表。



(二) 傳染病一直都威脅人類的健康,它所引致的大量疾病及死亡個案更為社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隨香港的醫療服務以及在經濟、教育及環境上的改善,由傳染病引致的病發率及死亡率已大幅下降。然而,全球一體化、溫室效應、人口增長等因素,繼續使新舊傳染病肆虐,危害公眾健康。國際間人流往來愈趨頻繁、食物供應鏈變得龐大複雜,更特別增加傳染病擴散的機會。



  在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疫症期間,政府已大力加強衞生方面的宣傳和教育,以提高市民的防疫意識,以及使他們養成衞生習慣。衞生署並向安老院舍、幼兒中心及學校等不同機構發出指引,提醒它們加強監察,及早呈報懷疑傳染病爆發的疫情及注意個人、食物及環境衞生。衞生署亦已在長者及殘疾人士院舍推行流感疫苗注射計劃,但由於有些傳染病特別容易在院舍透過人與人緊密接觸而傳播,因此這些院舍會有可能出現傳染病個案。衞生署會繼續與有關界別和經營者保持緊密合作,加強在這些地方的感染控制措施。



(三) 我們正全力籌備在香港成立衞生防護中心。經參考海外國家的經驗及諮詢一個由本港醫療專家及學者組成的顧問委員會後,我們已制定衞生防護中心由六個功能分處組成的組織架構。我們中期的目標是衞生防護中心在二○○四年年中投入運作,開始執行(一)監測及流行病學,以及(二)感染控制兩項核心工作。我們預計這個新公共衞生機構將於二○○五年全面運作。我們已於二○○四年一月五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簡報成立衞生防護中心的進度。與此同時,衞生署的傳染病控制工作將會透過重組使相關工作做得更好。



  政府已採取一連串措施,預防綜合症及其他傳染病再次來襲。二○○三年九月公布的「抗炎措施綱目」已介紹香港特區政府防禦綜合症的一套全面策略,包括預防疫症捲土重來、加強準備工作、對疫症保持密切及有效監察,以及在疫症一旦重臨時,迅速及嚴厲地遏止疫情。政府已制定一套分為三個應變級別的緊急應變計劃,並定期進行演習以測試計劃。



  我們亦完善了香港內部及與廣東省和澳門當局之間的傳染病個案通報機制,除了定期交換有關三地法定須呈報傳染病的資料外,亦同意在發現有任何性質不明或對公眾健康攸關的傳染病驟增時,便會立即互相呈報。我們將會繼續與世界衞生組織及其他地區的衞生當局保持密切聯繫及交換資料。



  我們亦承諾,會及時和準確地向市民提供有關綜合症及其他傳染病事宜的資料,讓大家保持高度戒備(例如其他地方的警告及病例、有關綜合症及其他疾病的最新資料)。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三)


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三年九月至十一月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個案數目
疾  病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三年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霍亂 1 2 2 18 1 1       1    
瘟疫 (鼠疫)                        
黃熱病                        
急性脊髓灰質炎 (小兒麻痺)                        
阿米巴痢疾     2 1     2 1     1 1
桿菌痢疾 37 21 22 36 56 31 52 25 23 8 8 17
水痘 331 537 1062 666 1205 2141 411 848 1414 242 496 866
登革熱 2   1 2 3 2 17 12 4 6 3 1
白喉                        
食物中毒 -  宗數 39 78 33 52 41 31 65 50 37 49 42 31
 (人數) (162) (223) (125) (227) (126) (91) (300) (194) (132) (430) (165) (135)
退伍軍人病 1       2           1  
麻風 1 3 1 1   2     1   1  
瘧疾 5 2   3 7 5 4 6 5 4 2 1
麻疹 3 3 1 9 6 5 4 3 2 1 5 4
腦膜炎雙球菌感染 1 3 2                  
流行性腮腺炎 8 6 2 7   3 9 10 8 17 17 12
副傷寒 2 1 1 2 3 1 2 3 5 5 3 4
狂犬病         1              
回歸熱                        
風疹 (德國麻疹) 11 6 13 1 4 2 2 3 2 2 3 5
猩紅熱 6 3 3 14 8 10 8 10 12 3 3 1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破傷風   1 1           1   1  
結核病 628 595 593 587 654 560 552 587 500 462 573 515
傷寒 13 9 3 6 5 3 4 10 5 6 3  
斑疹傷寒     2 1   1 4 1 2   4 5
病毒性肝炎 33 40 33 36 17 22 23 24 19 18 25 22
- 甲型 17 14 12 19 7 7 14 6 4 6 8 8
- 乙型 13 23 18 16 9 11 7 16 12 8 14 4
- 丙型             1          
- 戊型 1 2 3   1 3 1 1 3   1 1
- 未能編類 2 1   1   1   1   4 2 9
百日咳   2   1 1 1     1      
總  數 * 1122 1312 1777 1443 2014 2821 1159 1593 2041 824 1191 1485
註:                        
(1) *  扣除食物中毒個案中受影響人數,即括弧內的數字                  
(2) †  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起須呈報的傳染病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