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四題:改善漁民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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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陳偉業議員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不少漁民向本人表示,他們因經濟拮据而需變賣捕魚船以維持生計,以致本港的捕魚業萎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的捕魚船數目,以及與十年前如何比較﹔

 

(二) 過去三年,每年年底的捕魚船總數及分類數字﹔

 

(三) 有否研究近年大量漁民變賣捕魚船的原因﹔若有,研究的結果﹔及

 

(四) 有何措施協助振興捕魚業及改善漁民生計?

 

答覆:

 

(一) 一九九四年本港漁船的估計數目為四千八百艘,而二○○三年則為四千六三十艘,較十年前少約一百七十艘。

 

(二) 過去三年,每年年底的捕魚船總數及分類數字如下:

 

漁船種類             估計數目

            2001    2002   2003

拖船          1,480   1,420   1,440

釣艇           330    310    320

刺網艇          350    330    300

圍網艇          90     90    100

其他(如浸籠)      100    90     80

舢舨          2,750   2,530        2,390

總數          5,100   4,770       4,630

 

(三) 根據以上過去三年的漁船統計資料顯示,除了舢舨的數目有減少外,其他種類的漁船數目並沒有出現很大的改變。漁民變賣漁船的原因,通常是由於他們選擇轉業,而放棄繼續捕魚的工作。與此同時,我們亦看到有不少對漁業前景樂觀的人士,投資購置或建造漁船,加入捕魚業。

 

(四) 政府一貫的政策,是透過實際可行的措施,協助本地漁民進一步發展其捕撈業務,並提升其生產力和競爭力,以促進本港漁業持續發展。在這方面,政府致力提供一系列的支援和服務,包括:

 

* 在漁船設計和建造、輔助捕魚設備的使用方面提供技術支援服務;

 

* 為漁民舉辦職業技術培訓課程及考察團;

 

* 透過四個漁業貸款基金,為漁民提供低息貸款,作為發展及一般生產用途;

 

* 透過魚類統營處,為漁民和魚商提供有秩序的海魚批銷服務及設施,並從運所得盈餘撥歸作漁業發展用途;

 

* 透過技術支援,聯絡服務及信貸,協助業界發展遠洋漁業;

 

* 執行現行的漁業法例,打擊破壞性捕魚活動,以保護漁業資源;及

 

* 策劃及實施漁業資源管理及存護措施,包括推行人工魚礁計劃、投放魚苗試驗,以及計劃透過訂立捕魚牌照計劃、設立漁業保護區及實施年度全港性「休漁期」等。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