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七題:「綜合症」信託基金的申請審批

< 返回

  以下是劉漢銓議員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信託基金委員會審批申請緩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迄今已獲上述委員會批准的申請個案數目及其佔該信託基金的申請個案總數的百分比;

 

(二) 在上述獲批准的申請個案中,最高及最低援助款額分別為何;及

 

(三) 有否評估該委員會的審批的速度;若評估結果顯示審批過程緩慢,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否簡化申請和處理程序,以加快審批過程?

 

答覆:

 

(一) 截至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綜合症」)信託基金信託人一共接獲七百五十四宗申請,其中三百零二宗是由「綜合症」病故者的家屬提出,四百五十二宗是由「綜合症」康復者和曾接受類固醇治療的「綜合症」「疑似」患者提出。已獲批准的申請一共有三百五十七宗,其中二百一十七宗由病故者家屬提出,而一百四十宗是由康復者提出。已處理的個案數目約佔申請總數百分之五十二(有關比例就病故者家屬申請而言為百分之七十八,就康復者申請而言為百分之三十四,並已計及已處理但不獲批准的三十三宗申請總數)。

 

(二) 為設立「綜合症」信託基金而發出的財務委員會(財委會)議程文件已列出不同類別申請人的援助款額。病故者家屬的申請如獲批准,每名符合資格的家屬或每個家庭會按所屬類別獲得特別恩恤金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不等。至於符合資格的「綜合症」康復者或曾接受類固醇治療的「綜合症」「疑似」患者,我們會按每名患者的需要,決定是否向他們發放特別恩恤經濟援助,每人最高可獲五十萬元。

 

  病故者可能有超過一名符合資格的尚存家屬。迄今為止,我們就病故者個案向整個家庭發放的最高總額為一百七十萬元,而最低為十萬元。至於康復者個案,至今獲批准的每月經濟援助最高為三萬多元,最低為約二百元。我們會每隔六個月,或當受助人的情況轉變時(如他們申報工作收入有變),檢討是否需要繼續向受助人提供援助和援助款額。除每月經濟援助外,我們也會按需要向申請人提供援助,以支付其醫療開支。

 

(三) 「綜合症」信託基金委員會自二○○三年十一月八日成立以來,已召開八次會議,考慮收到的申請。為加快審批過程,簡單直接的申請會以傳閱方式處理。處理每宗個案的時間各有不同,視乎申請的複雜程度,以及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充足等因素而定。據經驗顯示,由收到申請至予以批准最快需時二個星期,平均則需時八至十個星期,同樣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而定。

 

  由於我們須根據有關的財委會議程文件載列的資格準則,評估「綜合症」康復者和曾接受類固醇治療的「綜合症」「疑似」患者在醫療和經濟上的需要,因此,處理這類申請所需的時間,或會較考慮病故者家屬申請所需的時間為長。為了加快處理康復者的申請,委員會已簡化處理過程,把手續減至最簡,例如制定簡單的指引,方便社會福利署迅速處理有關申請。

 

  此外,「綜合症」康復者和曾接受類固醇治療的「綜合症」「疑似」患者的申請如獲批准,援助金的發放日期一般會由申請日期而非批准日期開始計算。這項安排會把處理申請所需時間對成功申請人可獲援助金額的影響減至最低。

 

  我們會繼續與「綜合症」信託基金委員會緊密合作,確保盡快處理申請。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