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題:規管牛肉輸入以防範瘋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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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張宇人議員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關於從發現有牛隻感染瘋牛症的國家輸入牛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現時如何規管從發現有牛隻感染瘋牛症的國家輸入牛肉;

 

(二) 在過去五年,當局曾經禁止從哪些國家輸入牛肉,以及有關的實施或撤銷禁運日期,當中哪些國家的牛肉現已恢復進口、分別於何時恢復,以及進口商須遵守甚麼特別的檢疫規定;及

 

(三) 鑑於在日本的牧場發現有牛隻感染瘋牛症後,香港於二○○一年九月起已禁止日本牛肉進口,當局是否知悉現時哪些國家仍禁止日本牛肉進口?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附屬法例—《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規例》的規定,每批付運的進口牛肉必須附有官方衞生證明書,證明適宜供人食用。該規例賦予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可以指定在衞生證明書內應包括的衞生要求。防範牛海綿體腦病(或稱瘋牛症)方面,我們以防止瘋牛症的致病媒介進入人類的食物鏈為原則,並參考世界衞生組織和國際獸疫局等國際權威機構的建議,規定發生瘋牛症個案的國家須額外提供特別的衞生證明。國際獸疫局因應個別國家或地區的瘋牛症狀況評估,就其牛肉及牛肉產品的進口衞生保證提出建議。所建議考慮的準則包括鑒定瘋牛症各項潛在病發成因(例如使用肉骨粉)的風險評估、瘋牛症監控及監察制度、懷疑染病牛隻的報告和調查,以及瘋牛症的病發個案。高風險食用部分,例如腦部、眼睛、扁桃腺、脊髓和全部腸臟等,都應防止供人食用。食環署將根據國際獸疫局的建議,因應出口國牛隻的風險狀況,對從這些國家進口的牛肉實施適當的衞生規定,以確保公眾衞生。

 

(二) 一九九六年三月,由於英國發生首宗非典型克雅二氏症呈報個案,而該症可能與瘋牛症有關,香港暫停從英國進口牛肉。英國及歐洲委員會其後按照國際獸疫局的建議,實施一連串管制措施,預防及控制瘋牛症,確保牛肉可供安全食用。食環署於是在一九九九年九月解除暫停進口的措施。由於日本、加拿大及美國相繼有報告發生首宗瘋牛症個案,食環署分別在二○○一年九月、二○○三年五月及二○○三年十二月暫停從日本、加拿大及美國輸入牛肉。這些國家的有關當局一直與食環署商討他們所實施的監控及管理措施。食環署會評估他們所採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國際獸疫局建議的規定。直至目前為止,香港仍未恢復從這些國家進口牛肉。

 

(三) 根據日本駐港總領事館所提供的資料,截至本年四月二十八日為止,除中國內地及香港外,仍然有十三個國家和地區(即美國、澳洲、新西蘭、波蘭、新加坡、南韓、泰國、菲律賓、沙特阿拉伯、阿曼、北馬里亞納群島、臺灣及澳門)暫停從日本輸入牛肉。

 

 

二○○四年五月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