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四題:處理虐兒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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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羅致光議員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據報,去年一名七歲女童因飢餓過度而在街頭暈倒並被送往醫院檢驗,醫生發現她嚴重營養不良,而且身體有多處並非由意外造成的瘀傷,該女童的父母其後因施虐而同被判處入獄二十個月。據悉,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一九九九年起已接手處理該宗虐兒個案,但卻未能察覺該女童長期被虐待的處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因應上述個案檢討現行辨別及處理虐兒個案的機制;若有,檢討的結果,包括有何改善措施;

 

(二)    在過去三年,警方接獲的懷疑虐兒舉報中,有多少宗屬社署過往曾經處理的個案;及

 

(三)    當局會否考慮就那些發生了家庭暴力並引致嚴重受傷或死亡事故的虐兒個案設立檢討機制,例如跨專業的檢討委員會?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鑑於發生上述個案,社會福利署(社署)已重新審視處理虐兒個案的機制,以期找出改善措施,處理日後同類的個案。我們初步認為有可以改善的空間。一方面可通過培訓計劃,進一步提升福利、醫療和教育界前線人員處理虐兒個案的技巧;同時亦可加強跨專業協作。社署和教育統籌局亦會加強為社工和學校人員而設的培訓,以提升他們識別和處理虐兒個案的知識和技巧。

 

    從宏觀角度來看,鑑於保護兒童服務在近年的發展,加上須更妥善照顧受虐兒童的需要,防止虐待兒童委員會(設於社署之下,成員包括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和非政府機構的代表)於二○○四年一月決定,在二○○四至○五年度檢討涵蓋預防、識別和處理虐兒個案現行機制的《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一九九八年曾作修訂)。社署已展開內部檢討,並會在今年七/八月間諮詢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和非政府機構的意見,以推行上述的檢討工作。我們在檢討和更新這些程序時,會特別考慮從這宗虐兒個案汲取的經驗。

 

(二)    警方表示,過去三年,即二○○一、二○○二和二○○三年向警方舉報的懷疑虐兒個案分別為1,078宗、1,044宗和1,028宗。至於在這些個案中,有多少宗屬社署以往曾處理的個案,我們的資料庫並無有關的統計數字。

 

    不過,警方亦是轉介懷疑虐兒個案給社署的途徑之一,而不論個案是新舉報或曾經處理(無論是仍在處理中或已完成處理的),警方及社署會就這些個案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例如進行聯合調查、舉行跨專業個案會議等。

 

    各界別的專業人士(如教育人員和醫生)及社區居民必須攜手合作,以便及早識別和介入虐兒事件。

 

    社署已委託顧問就虐兒和虐待配偶問題進行研究。研究結果將有助進一步制訂策略和服務,打擊家庭暴力。顧問亦會制訂本地評估工具,以便及早識別虐兒和虐待配偶個案,及時介入處理。第一部分的研究即將完成,該部分會建議有效的預防和介入方法,而我們會優先審議有關的擬議措施是否可行。

 

(三)    根據常規,若遇到懷疑虐兒個案,便會召開跨專業個案會議,商討處理方法。我們留意到有建議設立事後跨專業檢討委員會,處理因家庭暴力引致嚴重受傷或死亡事故的虐兒個案,以期找出改善的方法。我已經責成社署署長就近期發生的事故,研究這個建議,以及有關的技術性問題,例如召開這類事後委員會的時間和方式,並要顧及有關的考慮因素,包括需確保在整個處理過程中,不會影響警方進行的調查和任何其後進行的法律程序。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