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八題:流浪狗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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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劉江華議員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一年,市民有否向當局投訴受到流浪狗騷擾;若有,請按地區列出投訴個案數目;

 

(二)  會否派員前往流浪狗經常出沒的地區捕捉牠們;及

 

(三)  如何處理被捉獲的流浪狗,以及過去三個月,遭當局人道毀滅的流浪狗數目?

 

答覆:

 

(一)  在二○○三年,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共收到9,619宗有關流浪狗騷擾的投訴,其中2,264宗在香港區,2,177宗在九龍區包括西貢和將軍澳,2,360宗在新界南區包括沙田、馬鞍山、葵涌、青衣和荃灣及2,818宗在新界北區。漁護署並沒有慣常地以分區整理流浪狗投訴個案的數目。

 

(二)  漁護署在接獲市民投訴,會派工作人員到有關地點巡視並捕捉發現的流浪狗隻。

 

(三)  被捕獲的流浪狗隻會被扣留四天,以待狗主認領。如狗隻已植有識別用的晶片,漁護署會聯絡狗主認領,有關狗隻的扣留時間會較長。如狗隻沒有狗主或未被狗主認領,會考慮狗隻是否適合由巿民經維護動物福利的團體安排領養。其他不適合被領養的狗隻,會被人道滅。在二○○三年,共有11,771頭狗隻被人道滅。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