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六題: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學生的臨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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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麥國風議員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根據香港護士管理局(護管局)的規定,修讀由香港公開大學(公開大學)開辦的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的登記護士完成一千八百小時的臨實習訓練後可申請成為註冊護士。公開大學可因應個別學生以往的臨經驗,建議護管局批准縮短有關學生的臨實習期,以不多於二百小時為限。獲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贊助修讀上述課程的登記護士在臨實習期間會受聘為註冊護士學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過去十二個月,公開大學有否就該課程的臨實習期與醫管局商討;若有,商討的結果;

 

(二) 醫管局聘用註冊護士學生時所訂明的合約期是否劃一為一千八百小時;若然,原因為何;及

 

(三) 醫管局有否因應護管局就個別學生的臨實習期作出的決定,彈性處理有關學生的合約期;若有,有關的安排;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一) 醫管局和公開大學定期就任職醫管局的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學生的臨實習安排細節進行討論。這些討論不會觸及個別學生與醫管局所訂的僱用合約事宜,但公開大學會告知醫管局每名學生須進行臨實習的時數,以確保學生接受訓練的時數符合規定。

 

(二)及(三) 對於任職醫管局的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學生,醫管局把他們的臨實習期一般定為十個月。經扣除各類假期後,實習期約為三十八個星期(即1,670小時左右)。這個實習期對大部分學生來說已是足夠,這是因為他們過去作為登記護士時已有臨經驗,臨實習期因而縮減至少於一千八百小時。至於少數需要接受一千八百小時臨實習的學生,醫管局會作出彈性安排,延長他們的實習期。無論如何,醫管局會確保修讀上述課程的學生都能符合護管局的臨實習期規定。

 

 

二○○四年六月九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