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醫管局醫療費用撇帳數字

< 返回

  以下是陳婉嫻議員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在過去三年因病人不繳付住院費用或診金而須撇帳的情況嚴重,有關款項超逾半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過去三個財政年度,醫管局每年的醫療費用撇帳金額;請按年詳列欠款種類、欠款人的組別(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內地人士及外地旅客等)及欠款數額;

 

(二) 醫管局有否既定程序追討欠款;若有,該程序的詳情及成功追討款項的比率;及

 

(三) 執行有關程序所涉及的行政費用款額及其佔成功追討款項的百分比?

 

答覆:

 

(一) 過去三年,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醫療費用撇帳金額,按服務及病人類別(即合資格和不合資格人士)劃分的數字,載於附表一。醫管局並沒有把不合資格人士類別細分內地和外地訪港旅客的數字。

 

(二) 若病人拖欠所應繳交的醫療費用,醫院會先以電話、郵寄催辦單及最後通知,要求病人付清終結單的款項。醫院亦會聯絡病人的最近親,要求他們清繳欠款。如上述措施未能奏效,醫管局總辦事處會考慮相關因素,包括欠款數目及成功追討款項的機會,以便在適當的情況下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欠款。如拖欠費用的病人已經去世,醫管局便會入稟遺產承辦處,提出申索。

 

  為處理壞帳問題,醫管局其實已採取多項措施,以便及早減少拖欠款項的事件。例如,若病人屬不合資格人士,醫管局會要求他們在入住公立醫院時繳交按金,目前定額按金為19,800元。此外,公立醫院會按既定做法,至少每七天向不合資格人士或每十四天向合資格人士發出臨時帳單。醫院人員也會不時提醒病人準時清繳臨時帳單的款項。

 

(三) 追討欠款的行政費用包括醫管局人員在追討過程中所花時間的成本、發出催辦單及最後通知的郵寄費,和採取法律行動所涉及的實付費用,例如速遞費用、付予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存檔費用,以及其後的執達主任執行費用。醫管局並無例行收集有關上述時間成本及郵寄費的詳細資料。至於,醫管局在過去三年採取法律行動所涉及的實付費用,以及透過法律行動成功追回的撇帳金額,載於附表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立法會第十題

附表一

 

 

 

2001/02

2002/03

2003/04

合資格人士

不合資格人士

合計

合資格人士

不合資格人士

合計

合資格人士

不合資格人士

合計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住院服務

3.6

10.1

13.7

4.0

13.7

17.7

6.8

16.8

23.6

門診/社區服務

0.1

0.0

0.1

0.3

0.0

0.3

0.5

0.0

0.5

急症室服務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

-

0.5

1.8

2.3

合計︰

3.7

10.1

13.8

4.3

13.7

18.0

7.8

18.6

26.4

 

附表二

 

 

2001/02

2002/03

2003/04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A) 在考慮上文第(二)項所述的因素後,通過法律行動申索的款項

6.9

6.8

10.1

 

B) 追回的款項

0.7

0.8

0.8

C) 追回款項的百分比 (B ÷ A)

9.7%

11.1%

7.6%

D) 法律行動的實付費用

0.3

0.3

0.3

E) 成本佔追回款項的百分比 (D ÷ B)

37.7%

42.7%

34.2%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