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題:向精神病康復者提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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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張超雄議員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口頭答覆:

 

問題:

 

    據報,一名精神病康復者因受離婚打擊以致精神病復發,早前抱六歲的兒子從鴨洲利澤樓跳樓身亡,事件引起社工界對家庭服務及精神病人的醫療和康復服務的廣泛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不會重開五間單親家庭服務中心;若會,將於何時重開;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  現時全港公立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總共向多少名精神病人提供服務,以及設有多少名醫務社工;社會福利署(社署)對於該等醫務社工是否仍然維持「三年一調」的人事安排政策;及

 

(三)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及社署有否計劃向沒有主動聯絡醫務社工的精神病人提供服務?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一向重視弱勢社包括單親人士的服務需要,並透過不斷檢討及重整服務,提高服務質素和成本效益。

 

    社署於二○○○年八月委聘大學專家進行家庭服務檢討顧問研究,報告書亦於二○○一年六月發表。當中,顧問認為因應新出現的家庭問題而開展新服務的服務模式會令服務缺乏銜接或出現服務範圍重疊的現象,未能符合成本效益,並建議重組各項家庭服務,包括專為單親家庭所提供的服務,組成綜合家庭服務中心。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對有需要家庭,包括單親家庭提供更全面及更方便的服務,所有目前由單親人士服務中心所提供的服務亦可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內獲得,而新服務模式所強調的及早預防和介入的手法更能設合受助人士的需要。

 

(二)  社署及醫管局現時共有168名精神科醫務社工為各公立醫院及專科門診的精神科提供福利服務。截至二○○四年十一月,正處理中的個案約為13,500宗(其中約3,200宗為住院個案,約10,300宗為專科門診個案)。

 

    就社署員工的職位調派安排,社署有一套職位調派政策,原則和機制,目的為提升整體的服務質素和協助達到社署的理想及使命,同時亦可促進員工的事業前途發展。職位調派的基本原則是必須配合社署各項服務的需要和需求;而服務的需要必然是首要考慮的因素。此外,透過定期調職,員工可從不同類別的服務及/或服務單位汲取各種經驗,讓員工能充分善用才能和發揮潛質。所以,在不影響服務提供的大前題下,屬於社會工作職系的醫務社工按機制會每三至四年調職一次。每次分時段調職,不會影響團隊的合作。

 

(三)  現時社署在各醫院精神科病房及精神科專科診所均有派駐精神科醫務社工。他們與醫院及診所內的其他醫護專業人員(包括醫生、護士、職業治療師等),保持緊密協作,評估精神病康復者的心理社會狀況,制訂康復計劃;協助精神病康復者,在重新適應正常生活、情緒、人際關係或經濟困難等問題上,給予心理輔導,並且使康復者及其家人能善用醫護機構和社區內的醫療和康復服務。在評估及跟進病者及家人的服務需要時,即使病人及家人缺乏求助動機,醫務社工亦會主動接觸或探訪病者及其家人,定期跟進,為他們提供所需的輔導及支援服務。

 

    醫管局於其轄下的十四間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亦所設立了一套制度,追查不依期覆診的病人。診所職員一般會先以電話聯絡病人或其家人,查詢病人沒有依期覆診或服藥的原因,並且會在有需要時主動派員上門到病人家中作出跟進。

 

    另一方面,醫管局亦設有跨專業的外展社區精神服務隊,成員包括精神科醫生、精神科社康護士、臨床心理學家、康復治療師,及社署醫務社工,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為社區內精神病康復者及其家人提供外展探訪,及為緊急個案提供危機介入服務。

 

    多謝主席女士。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