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一題:火化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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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周梁淑怡議員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據報,香港現時共有六個政府火葬場,設置了三十個火化爐,每日處理遺體達144具,但卻未能滿足市民火化去世親友遺體的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火化遺體的最短、最長及平均輪候期;


(二) 現行排期火化遺體的機制詳情;當中有沒有釐定緩急先後的準則,以及市民可不可以按照本身的需要,要求當局優先處理火化他們親友遺體;及


(三) 現時上述火化爐的使用量有沒有超出負荷;若有,當局有甚麼對策紓緩負荷?


答覆:


主席女士:


由於本港缺乏土地供土葬之用,政府的政策是盡量鼓勵火葬。現有的六個政府火葬場可提供合共34,000個火葬時段,足夠應付預計二○○五年的32,000個火葬服務時段的需求。我們已採取措施及已有計劃增加及改善政府的火葬設備,以能應付未來十年公眾對火葬服務的需求。


(一) 在二○○四年,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共提供了31,332宗火化服務,而所有火化服務均可在遞交申請翌日起計十五天內進行。由於輪候火化服務所需的時間要視乎各種因素包括可供選擇的火化時段的數目、當時的申請數目,以及個別申請人要求的火化日期和時段,因此難以概括計算出輪候火化服務平均所需的時間。然而,食環署於二○○四年的數字顯示,最短的輪候時間為一天,最長為十五天,而大部分的火化服務(百分之九十)則於十一到十五天內進行。


(二) 預訂食環署提供的火化服務的程序如下:


1. 申請人只須填妥「安排私人火葬申請書」及提供有關文件(例如死亡證明書或身份證等),便可於親身申請預訂翌日起計的十五天內,任何政府火葬場尚未編配的正常火化時段。


2. 如申請人希望授權持牌殮葬商或殯儀商代訂火化時段,申請人本人及殮葬商或殯儀商代表便須在食環署火葬預訂辦事處職員面前,簽署規定的授權書及蓋章。


3. 食環署火葬預訂辦事處一般以先到先得形式辦理預訂火葬時段申請。


4. 如因特別理由必須盡快進行火化,例如有近親專程返港參加喪事及有時限離港,申請人須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如近親的離港機票),食環署會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


(三) 食環署轄下火化爐的使用量皆按照有關火化爐的設計而訂定,並沒有超出原先設計的負荷。鑑於火葬需求與日俱增,為應付長遠需要,食環署正逐步以高效率的火化爐替代舊有設施,以提供更多火化時段。該署的葵涌火葬場和富山火葬場,已先後於二○○三年三月及二○○四年十月完成換爐工程。現正施工的鑽石山火葬場換爐工程,亦可望於二○○六年年中完成。除此之外,食環署正計劃逐步增加及提升其他火葬場的火化設施。


多謝主席女士。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