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三題:長者健康評估及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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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國麟議員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向長者提供的健康評估及醫療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盡早就向長者提供關於保護視力、聽覺及牙齒健康的服務作出規劃;


(二) 有否計劃向長者提供每年一次的全面健康評估服務;若會,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醫院管理局在引進《標準藥物名冊》時,有何措施確保公立醫院的長者病人有權在知情的情況下選擇藥物及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名冊以外的藥物?


答覆:


主席女士:


特區政府十分重視長者的健康,並透過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為長者提供健康教育、健康評估(包括身體檢查)、醫療護理、疾病預防及各類提倡健康生活的服務。在二○○三/○四年,用於長者的公共醫療開支估計達140億元。


我們認為公共資源應該有效地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長者,可獲豁免公營醫療服務收費。非領取綜援的長者如因經濟困難未能負擔公營醫療服務收費,亦可申請一次過或為期多個月的醫療收費減免。


就李國麟議員的提問,本局現回覆如下:


(一) 衞生署定期在社區進行健康教育,向長者灌輸護眼知識,特別是一般眼疾常見的初期病徵,讓長者對眼疾提高警惕,並及早尋求診治。此外,衞生署位於全港各區的十八個長者健康中心亦有定期為長者會員驗眼,提供眼疾治療,或轉介他們到專科門診進行治療。


衞生署長者健康中心亦定期為長者會員驗耳,並給予聽覺有問題的長者適當的治療及改善聽覺的建議,或轉介他們到專科門診。如有需要,領取綜援的長者可獲社署發放特別津貼,購買助聽器。


衞生署口腔健康教育組一直積極向長者及公眾人士宣傳促進口腔健康的信息。該署轄下的十一家牙科診所,為長者及其他公眾人士提供免費的緊急牙科治療。另有七家位於公立醫院的牙科診所,為需要特殊口腔健康護理的人士(包括長者)提供牙科專科護理服務。此外,如有需要,領取綜援的長者可獲發特別津貼以支付牙科治療費用。在二○○三/○四年,社署向領取綜援的長者發放了共約八百萬元的牙科治療費用津貼。


政府會密切留意長者對各類醫療服務的需要,並透過不同渠道為長者提供適當的服務。


(二) 衞生署轄下的十八個長者健康中心,為長者會員提供綜合基層健康服務,包括每年一次的全面健康評估服務。在二○○四/○五年,超過四萬名長者接受了有關評估服務。此外,該署現正與多個長者中心合作推行一項先導計劃,教導中心使用健康評估程式工具,為其長者會員提供健康評估。


然而,定期身體檢查並不能夠保証所有潛藏的疾病都能被檢驗得到。因此,我們不時提醒長者當發現身體有不適時,應立即求醫。我們並會繼續加強對公營及私家的家庭醫生和其他社區醫生有關照顧老人的培訓,使更多長者能接受全面性的基層醫療服務。


(三) 根據公立醫院臨管理的正常程序,臨醫生會向病人(包括長者)講解各項根據其臨狀況制定的治療方案(包括藥物治療)。醫管局在引進《標準藥物名冊》後會繼續沿用這個做法。


有少數《標準藥物名冊》以外的藥物,是經證實有顯著療效,但屬超出醫管局一般資助服務範圍內所能提供的極度昂貴藥物。這個組別內的藥物,通常是適用於治理後期的疾病,而又不屬目前標準治療方式的新藥物。為確保善用有限的公共資源,並且使市民在醫療方面獲得最大利益,在目標補助的原則下,需要這類昂貴藥物治療而又有經濟能力的病人,須自負費用。不過,在經濟上有因難負擔這類藥物的病人,可透過撒瑪利亞基金獲得所需的援助。視乎個別病人的經濟狀況,有需要的病人可獲補助部分或全部藥費。


其他不包括在《標準藥物名冊》內的藥物可分為三大類,即(i)僅經初步醫療驗證的藥物;(ii)與其他替代藥物相比僅具邊緣效益,但成本明顯昂貴的藥物;以及(iii)生活方式藥物。由於這些藥物的治療目的已超出公共醫療服務的範圍,選用這些藥物的病人必須自費購買。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