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競投街市檔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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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馮檢基議員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於本年四月七日公布有關政府當局管理街市檔位競投情況的直接調查報告,指出有租戶利用檔位競投安排的漏洞,高價投得鄰近單位,然後提早終止租約,以期減少競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街市曾出現多少宗上述個案;


(二) 有否接獲有關上述情況的投訴;若有,投訴個案的數目,以及當時沒有採取措施堵塞漏洞的原因;


(三) 食環署如何具體落實申訴專員公署就競投街市檔位安排所提出的建議;及


(四) 有否調查其他政府部門所管理的設施及其競投安排有否出現類似情況;若有調查,結果為何,以及有何應付措施;若沒有調查,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現行政策,持牌流動小販可優先選擇和租用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管理而新騰空的街市檔位,因此,該等空置檔位不能即時推出進行公開競投。根據申訴專員的調查結果,自二○○一年以來,共有三名競投者涉嫌試圖利用這項安排,減少業務競爭。


(二) 除了申訴專員接獲的投訴外,食環署並沒有收到同類的投訴。


(三) 食環署原則上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並會採取跟進行動。改善街市檔位競投安排的措施包括:


1. 由二○○五年四月起,持牌流動小販優先租用新騰空的街市檔位的程序會在每季的首六個星期內完成,以便盡快推出未獲揀選的空置檔位作公開競投。此外,在過去十二個月內曾供持牌流動小販揀選的新騰空檔位,將會直接推出作公開競投。


2. 食環署將於二○○五年五月開始,在所有新訂的租約內加入條款,訂明租戶如在首三個月內終止租約,須悉數繳付三個月的租金。


3. 由二○○五年五月起,競投者如在十二個月內兩次投得同一個檔位,而每次只租用三個月或更短時間,將會被列入黑名單,並從第二份租約終止日期起計十二個月內,不得競投同一個街市的任何檔位。


  食環署會密切監察上述改善措施的成效。


(四) 根據我們向所有政策局所進行的調查的結果,其他政府部門所管理的設施及其競投安排並?有出現類似情況。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