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全港持牌小販的數量和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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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是王國興議員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全港持牌小販的數量和分布情況,以及小販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每年:
(一)發出的固定攤位小販牌照和流動小販牌照的數目各有多小,並按十八個行政區、牌照類別、持牌人年齡(以十年一組)、牌照年期(以五年一組)及固定攤位小販市場地點提供分項數目;

(二)小販事務隊、分區支小隊和小販管理特遣隊的人手編制,以及用於小販事務隊開支的撥款額;

(三)因小販事務隊採取執法行動而被定罪的個案數目,並按涉案人士的性別、年齡(以10年為一組)、牌照類別(包括“無牌小販”)、所涉罪行及觸犯同一罪行的次數列出分項數目;

(四)小販事務隊因採取執法行動而與市民發生衝突的個案數目,以及因而受傷的市民和小販事務隊隊員人數各有多少;及

(五)小販牌照被吊銷或註銷的數目,並按牌照類別、十八個行政區及吊銷原因列出分項數目,以及每年持牌人主動交還註銷的牌照數目,並按牌照類別及18個行政區列出分項數目?

答覆:

主席女士:

  由於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於二○○○年成立,故有困難提供該署成立以前的數據;以下回覆是部門在成立以後的數據。

(一)按照分區及牌照類別劃分,每年全港固定攤位小販牌照(以十八區劃分)和流動小販牌照(以市區及新界劃分)的數目載於附件A(1)至A(6)。此外,按照固定攤位小販市場地點分類,每年固定攤位小販牌照的數目則載於附件B。由於持牌者年齡及該等人士總持牌年期會不時變動,因此食環署難以提供有關數據。

(二)每年小販事務隊(包括分區支小隊和特遣隊)的實際人數及實際開支載列附表一

(三)過去五年,按照涉及的罪行分類,每年因小販事務隊採取執法行動而令涉案人士被定罪的個案數目載列附表二

  食環署現有記錄未能提供有關涉案人士的性別、年齡及被定罪次數等個人背景的分析資料。

(四)過去五年,每年涉及小販事務隊執法行動的爭執個案數目,以及受傷隊員的人數載列附表三

(五)基於各種原因,包括持牌人自願交還而註銷、牌照屆滿而沒有續期、持牌人死亡而當作取消,小販牌照的數目在過去五年續年減少。有關數字載列附表四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