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一題:基因改造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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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呂明華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據報,現時中國政府尚未批准商業性種植和銷售基因改造米,但有環保團體在湖北省的批發零售市場抽查16個大米樣本,結果顯示其中10個樣本為基因改造米,部分更已外銷至廣東省等省市。鑒於內地是香港食米的其中一個來源地,來歷不明及未經安全測試的基因改造米有機會流入香港,威脅市民健康。關於監管經基因改造食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因應上述抽查結果,追查香港有沒有從內地輸入基因改造米,以及有沒有採取措施防止未經內地當局批准種植和出售的基因改造米流入香港;

(二) 當局有沒有對所有進口大米抽取樣本並進行基因測試,或要求進口商出示相關檢驗證明;若沒有,當局會不會因應上述抽查結果,進行有關的測試或要求相關的檢驗證明,以確保進口的大米可安全食用;及

(三) 鑒於有報道指歐洲聯盟、內地、台灣、南韓及日本等都積極制訂並執行監管基因改造食物的法例或強制性標籤制度,香港當局會不會制訂並推行類似的法例或制度?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就「綠色和平」指內地市場有未經審批的基因改造米出售一事,曾向國家農業部查詢,接獲回覆指在內地,所有基因改造農作物在投入商業生產前都必須接受安全評估。

  國家農業部亦曾收到有關基因改造稻米的申請,但有關的食用安全及環境影響評估仍在進行中。到目前為止,內地仍未有任何基因改造稻米的申請獲准投入商業生產。

  食環署亦與內地有關當局聯絡,暫時並無資料顯示基因改造大米已流入本港市場,香港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跟進,並要求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經安全評估的基因改造大米輸入香港。

(二) 本港過去並沒有抽取進口大米樣本進行基因測試,亦沒有要求入口商出示相關的檢驗證明。據世界衞生組織指出,在國際市場上出售的基因改造食物都已通過風險評估,因此不大可能對人體健康帶來不良影響。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基因改造稻米會引起食物安全的問題。

  香港現時並沒有特別規管基因改造食物的法例。但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是否經基因改造)都必須適宜供人食用。

(三) 為回應市民對基因改造食物是否安全的關注,政府正考慮推行強制性的銷售前安全評估制度。政府將會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通過的基因改造食物安全評估原則和指引,來評定基因改造食品的生產商是否已全面評估有關食品的安全性。政府現正草擬有關基因改造食物銷售前安全評估的公眾諮詢文件,文件內容會詳細列明實施安全評估的具體方法,稍後會徵詢業界意見,以制定實施安全評估的方案。

  由於國際間對實施強制性的標籤制度仍沒有共識,政府會密切留意食品法典委員會在這方面的討論,以便作進一步的跟進。為回應消費者希望得到產品資料的訴求,政府會鼓勵業界自願為基因改造食物加上標籤,政府亦正考慮制訂一套自願標籤的指引,幫助業界就基因改造成分作真確的聲稱。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