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七題:社區投資共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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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於2002年2月獲撥款3億元設立社區投資共享基金,旨在建立社會資本。截至本年8月,該基金已向82個團體提供撥款,總額達65,151,283元。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基金委員會、評審小組委員會及基金的秘書處分別:

(i) 就評審資助申請而召開會議的次數、該等會議的出席和缺席委員名單及每次會議評審申請的數目;及

(ii)進行實地探訪的次數,以及出席該等探訪的委員名單;

(二) 獲得撥款的計劃的行政費用佔撥款總額的百分比;及

(三) 有否設立機制讓資助申請被拒的團體提出上訴;若有,至今曾提出上訴及得直的團體數目;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基金於2002年成立,旨在推動以嶄新的理念及策,加強「社會資本」的發展,鼓勵跨層、跨代的互動合作,建立互助網絡,提升以往是受助者助已助人的能力,動用社區資源,發揮民商官的夥伴關係,積極回應社區的需要,為建立和諧有活力的社區創造條件。過去三年,基金委員會共審批了七輪申請,批出90個項目,涉及撥款達7,100萬元。

  由於基金須推動新思維和新手法,基金委員會採取主動的方法去推廣有關概念,例如舉行簡介會,並按需要與申請團體個別會面,研究如何修訂項目的策略以提升成效等。項目推行後,基金也會實地探訪,檢討推行的策略及成效。

  就每輪申請而言,基金評審小組委員會會開一至兩次會議,處理約50多個申請,並提交建議給大會通過。每次會議平均約有七成的成員出席。

  基金每年會實地探訪每個項目一次,並會視乎個別項目的進展和是否需要更多引導,再安排其他會面。我們一般會邀請負責有關項目的委員出席,唯他們需視乎時間及其他安排決定是否出席。我們至今共作了150多次實地探訪,超過一半的採訪有委員出席。

  由於基金重動用社區資源,鼓勵跨界別合作,以互助和義工的形式推展項目,加上我們鼓勵受資助團體盡量使用他們現有的地方及行政配套等,因此行政費用佔撥款額的比例不高,一般不超過5%。

  基金沒有為申請被拒絕的團體設立上訴機制,這是由於基金會與申請團體討論他們申請不獲批准的原因,以及可改善的地方。因此,如申請團體願意與基金商討修訂項目的構思和策略,基金樂意協助團體完善建議。事實上,在已批出的90個項目中,有不少是經過這商討過程後獲批的。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