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無障礙的士

< 返回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二○○五香港康復計劃方案檢討工作小組的一次會議上,有運輸署官員指出,本港引進可讓輪椅進出的「無障礙的士」需克服若干技術困難,包括所採用的車種須以石油氣為燃料、可容輪椅進出,並且須符合加氣安全標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找尋合適車種的進展;若沒有進展,有何其他具體的解決方法;及

(二) 有否就引進無障礙的士制訂具體的時間表;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在交通服務方面的康復政策目標,是要發展一個設有各種合適設施,能配合殘疾人士需要的公共交通運輸系統,從而加他們在社會上隨意活動的能力,並促使他們全面參與及融入社會。對未能使用一般公共交通工具的殘疾人士,政府透過資助香港復康會,為他們提供點到點的復康巴士服務。為補充復康巴士服務,政府認同有需要積極考慮引入可接載輪椅的無障礙的士服務。

  根據法例,的士除使用石油氣外,亦可使用汽油為燃料。市場上有可供接載整部輪椅的汽油車種,但由於以汽油車為的士的經營成本較石油氣的士為高,故現時的士業界未有引進可接載整部輪椅的汽油車種為的士。

  當局和的士業界均積極尋找可接載整部輪椅的石油氣車種作為無障礙的士。石油氣車輛的燃料供應系統(包括儲存缸和有關喉管裝置)須得到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的批准。為了促成引進可接載整部輪椅的石油氣的士,運輸署聯同機電工程署剛在四月下旬舉辦簡報會,向汽車業界介紹該類的士的規格要求,包括石油氣的士的燃料供應系統的氣體安全要求、輪椅上落和固定裝置的要求及乘客安全帶系統等等,以便業界物色合適的車種。

(二) 運輸署及機電工程署已於四月下旬舉行簡報會介紹有關石油氣車輛的規格及標準,並鼓勵汽車業界、的士業界早日引進合符香港法例要求的車種作為的士,為使用輪椅的乘客提供更方便的服務。如有合適車種,有關部門會積極配合相關的燃料供應系統測試、驗車及道路測試等項目,以便有關車種可盡早投入服務。




2006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