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四題:食用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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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英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內地發現河北省及湖北省部分蛋類含有可致癌的工業用染料蘇丹4,並懷疑本港亦有出售有關的蛋類,威脅市民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即時及長遠措施防止含致癌物質的蛋類輸入本港;

(二)現時有否法例規管輸港食用蛋類;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立法規管,以及有否進口蛋類檢查制度;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考慮設立檢查制度以規管進口蛋類質素;及

(三)本港與內地檢驗檢疫部門的通報機制在上述事件中如何運作,以及它們有否評估機制的運作是否需要改善;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主席女士:

(一)一向以來,食物安全中心均有在市面上抽取食用蛋樣本化驗。自去年一月至今年九月,食物安全中心共抽取約七百四十個蛋類樣本作多項化驗,包括染色料,結果並無發現不准使用的色素。

  現時食物安全中心的恆常食物監察計劃中會從入口,批發及零售三個層面進行監察,此計劃的主要目的是要確保在本港出售的食物適宜供人食用及符合本港法例之要求。除此之外,食物安全中心亦與海外負責監管食物安全的機構包括國內的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保持緊密聯繫,一旦遇上食物事故,便會即時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向有關機構了解事件的詳細情形及查詢有問題的食物是否有出口至本港,並會聯絡本港主要的入口商及零售商,以確定有問題的食物不會在本港出售,保障香港市民的健康及食物安全。

  長遠而言,我們正積極研究修改現行法例,加強管理蛋類及其產品的進口及分銷渠道。

  此外,我們經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商討後取得共識,決定實施一系列加強監管的措施,加強食用蛋來源方面的規管:

(i) 質檢總局將在今年年底前把全國備案禽蛋養殖場及其對應的註冊/登記生產企業名單在質檢總局網上公布,以便香港鮮蛋及蛋類產品進口商直接聯絡進行採購。未經公布的飼養場及生產企業的禽蛋及其製品不准出口。

(ii) 質檢總局由明年一月起對供港的蛋類及其產品發出衞生證明書。

(二)現時輸入香港食用蛋,必須符合《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及其附屬法例的規定,包括不得含有並非准許染色料。政府現正積極研究有關進口蛋的規管機制,並會盡快完成有關工作,在諮詢業界後,提交立法會討論。

(三)當局與國家檢驗檢疫部門的通報機制一直運作良好。在是次鴨蛋及雞蛋被發現含蘇丹紅事件中,食物安全中心一直與內地有關當局保持緊密的聯繫,並透過通報機制於短時間獲得回覆,有助食物安全中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此外,衞生食物福利局與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之間的通報機制也發揮良好。管理局在接獲我們查詢後,也即時向省內各機構了解情況,並在一、兩天內向我們作出通報。




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