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港人在內地使用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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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需要往返內地工作的會計師向本人表示,他們在內地工作的其中一個最大的顧慮是內地的醫療服務。他們指出,不少內地醫療機構視港人為國外人士,向他們收取巨額按金,並在接獲按金後才提供醫療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有多少港人因不能負擔內地醫療機構所收取的按金,而需要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求助,以及有關個案的跟進情況;及

(二)會否要求內地有關當局考慮向持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港澳同胞回鄉證(簡稱「回鄉證」)或香港身份證的港人,收取與內地居民相同水平的醫療服務按金,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先向港人提供醫療服務,然後才收取有關的費用?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過去三年,沒有港人因不能負擔內地醫療機構收取的按金而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尋求協助。

(二)我們現時沒有計劃要求內地當局考慮實行問題所述的做法。據我們理解,內地醫療機構收取按金的做法因個別機構而異,衞生或物價部門並無統一規定。一般而言,醫療機構對內地人士、港人和外籍人士所收取的按金水平相若,但也會按每宗個案的情況決定所需的按金金額。

  香港一些保險公司已經設有醫療卡服務,持卡人可以毋須預繳住院按金而在內地指定醫院獲准入院,接受治療。需要經常往返內地工作的人士可以按個別需要而考慮購買有關服務。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