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三題:實施禁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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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2006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有關禁煙區的條文自本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相關的執法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上述條文實施後,衞生署控煙辦公室(下稱"控煙辦")就違反上述條文的規定所接獲的投訴個案數目;控煙辦在接獲投訴後,大約多久才會前往投訴所涉及的地點巡查、控煙辦就投訴作出相應巡查的次數,以及因而提出檢控的數目;

(二) 鑑於日前有市民因勸阻食肆顧客違例吸煙而遇襲受傷,政府有甚麼措施及支援,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以及解決市民因擔心遭受暴力對待而不敢投訴或阻止他人違例吸煙的問題;及

(三) 鑑於《修訂條例》沒有規定禁煙場所管理人須對未有阻止其場所內的吸煙行為負上法律責任,政府有何措施確保該等管理人會盡力使禁煙規定在有關場所有效地實施?

答覆:

主席女士:

  在逐項回答提問前,我希望藉此機會再一次多謝立法會議員在去年十月通過《2006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讓市民享有更大的無煙空間,令控煙工作向前邁進一大步。

  我們的控煙策略一直包含立法、執法、徵稅、宣傳和教育等多個方面,彼此互相配合。立法擴大禁煙區是控煙的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執法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整體社會文化的配合,單憑執法根本沒有可能達到禁煙區無煙的目標。因此,正如我們在提出修訂條例時說明,當局推行禁煙規定的策略,綜合了宣傳和教育,以及執法和檢控兩個方面,缺一不可。

  在宣傳和教育方面,政府及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和推廣攻勢,重點是建立社會對禁煙工作的支持、提高公眾對法定禁煙規定及範圍的認識、尋求各有關行業的場所管理人合作建立無煙環境,以及籲請市民自律和顧及別人健康,以提倡煙民自願守法,並且鼓勵煙民戒煙。整體而言,宣傳和教育工作成效顯著,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大部分市民和業界都奉公守法,配合新法例的施行。我相信,建立尊重禁煙規定的社會文化和公眾壓力,始終是有效和順利推行禁煙規定的關鍵。所以這方面的工作將來仍會繼續進行。

  至於在執法和檢控方面,當局的主要策略是突擊巡查和重點執法,特別是針對那些根據市民投訴而認定的黑點採取行動,以產生阻嚇作用,並且重點處理嚴重違反禁煙規定的情況。由於吸煙行為一般只維持數分鐘,不論執法的控煙督察編制有多大,要在接獲投訴後數分鐘內立即趕往任何一個法定禁煙區執法或要控煙辦作地毯式執法,都不可行,亦不切實際,更不是善用公共資源的良策。

  進一步來說,禁煙是治標做法,治本的方法是減少煙民的數目。有些人士是可以自發成功戒煙,但對於那些需要協助的人,現時衞生署及醫院管理局已有提供戒煙服務,在過去五個月,致電衞生署戒煙熱線的人數相較去年同期的數字上升了一倍,我亦很高興見到很多在社區工作的家庭醫生及藥劑師亦已加入提供戒煙服務的行列。我希望戒煙的趨勢會持續下去。

  就各分項提問的回覆如下:

(一) 在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二十日期間,控煙辦公室(控煙辦)共接獲超過8 000宗在法定禁煙區觸犯吸煙罪行的投訴(當中有些投訴是重複作出的)。

  自二○○七年一月一日以來,控煙辦在商場、食肆及其他法定禁煙區共進行超過4 000次突擊巡查,包括接獲投訴後進行視察、在特別活動(例如農曆新年年宵市場及足球比賽)舉行期間進行巡查,以及對按投訴確定的吸煙黑點採取針對性的執法行動。

  在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二十七日期間,控煙辦共安排向違規吸煙人士發出660張告票。此外,在二○○七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警方亦向違規吸煙人士合共發出477張告票。一般在接受投訴後,控煙辦都會盡快與投訴人接觸了解情況,以及視乎情況到投訴地點巡查及執法。

(二) 我們留意到新禁煙規定實施五個月以來,在絕大部分的情況下,吸煙人士都會尊重其他市民,主動或經勸籲停止在禁煙區內吸煙。市民如果發現有人在法定禁煙區內吸煙,可向場地管理人提出,讓場地管理人跟進及提醒吸煙者該處已實施禁煙規定,法例亦有賦予場地管理人權力要求吸煙人士在法定禁煙區停止吸煙或離開禁煙區,有需要時場地管理人亦可召警協助。

(三) 推行禁煙規定到目前為止能夠大致順利及成功,實有賴業界場所管理人的積極合作和配合,例如清楚標明法定禁煙區的範圍;在處所內當眼處標示禁煙標誌,讓顧客和使用者一目了然;提醒吸煙人士注意法定禁煙規定;以及行使法例賦予他們的權力,在必要時制止煙民在法定禁煙區內吸煙。

  為了協助管理人員有效管理禁煙區,控煙辦自二○○六年十月以來已為多個公私營界別的場地管理人員舉辦100多次增強禁煙知識的工作坊,先後共有超過5 000人出席。控煙辦亦特別因應場地管理人員的需要而派發為他們印製指引。

  在過去五個月以來,大部分禁煙場所的管理人都有積極配合推行禁煙規定,不少場所亦表示,生意額也有因此上升。我相信尋求市民和業界的合作,仍然是實施禁煙規定的有效策略。當局會視乎需要繼續與業界聯繫。

  在此,我衷心多謝市民過去數月對禁煙規定的支持、合作及意見。當局會一如既往,努力作宣傳推廣,並按策略有效率地執法,大大減少二手煙的禍害。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