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六題:旺角花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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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方剛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口頭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旺角花墟商戶的求助,指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自去年10月起,經常檢控將花卉放置於公地方的商戶。商戶表示,每逢假日均有大量市民前往花墟購買或觀賞花卉,花墟一帶路面狹窄和泊車位不足,加上花墟是花卉的主要集散地,情況往往較難控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花墟已成為一個具有本土特式的花卉市集和旅遊景點,不少遊客和本地市民前往參觀和購物,政府會否研究如何協助花墟的發展,包括在保障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向商戶提供擺放花卉及盆栽的空間,尤其是在假日期間更靈活地執法;

(二)鑑於花墟一帶路面狹窄及欠缺泊車位,貨車上落貨時容易造成阻塞,而附近唯一可供使用的旺角大球場的停車場每當有球賽進行時會暫停開放,加上該球場在本年中起進行為期兩年的改建工程期間會關閉停車場,政府有否計劃在花墟一帶設立上落貨物專區,以及加設停車場和採取措施,以應付改建工程進行期間的泊車需求;及

(三)長遠而言,會否重新規劃花墟一帶的土地用途,以擴大花墟的面積;有否計劃另行闢建一個鮮花批發及零售市場,以期解決上述問題?

答覆:

主席:

  多年來,許多售賣鮮花、盆栽及園藝用品等店舖相繼自行在旺角花墟道一帶開業。時至今日,旺角花墟已成為花卉批發和零售的主要集散地,店鋪超過一百間,是香港人和遊客的熱門好去處。

  花墟成為景點和消閒好去處,自然人流暢旺。丁財兩旺,自然是好事。但我們同時注意到附近的居民部分或會對商舖的貨物放置於店鋪以外,佔據了部分路面感到不便。

  多年來,政府一直與花墟的商戶和代表他們的商會保持溝通,以期在方便營商之餘亦同時盡量減少對附近居民可能造成的滋擾。

  自二○○二年起,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已開始統籌跨部門會議,加強花墟一帶商戶與相關政府部門,包括警方、運輸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等的溝通和合作。農曆新年前更會在花墟道一帶實施封路措施及加強執法,以維持秩序和保障行人安全。

  由相關政府部門和商戶達成的共識在二○○七年一月三十日得到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具體措施如下:

(一)節日實施封路期間,在不影響緊急車輛及居民出入的前提下,酌情容許商戶延伸其經營範圍至馬路上面黃影線區;及

(二)在節日實施封路期間以外的其餘時間,商戶不可佔用路面或其他公眾地方超越有關店舖門前三呎以外的範圍作陳列、販賣或暫存貨品用途;而馬路上的黃影線區則只限於上落客貨之用。

  商戶代表曾承諾按此標準自律,食環署和警務處亦自此按上述共識執法。

  花墟道一帶的交通及人流因而得到有效管理,而今年農曆新年前的秩序亦相當良好。二○○九年一、二月期間,食物環境衞生署接獲有關花墟的投訴及作出檢控的個案,均比二○○八年同時期大幅減少。

  在此,政府多謝商戶的充分合作,亦期望他們能夠繼續保持合作。

  就有關停車場設施的提問,運輸署表示現時花墟一帶的發展項目普遍缺乏停車場設施,而鄰近地區亦欠缺可用作停車場的土地。儘管受到既有地區發展、土地及道路空間的限制,運輸署一直致力在維持交通暢順,以及配合商戶上落貨的需求之間取得平衡,在不影響交通及道路安全的情況下,於花墟道、園藝街、太子道西及洗衣街劃設停車灣位,讓商戶上落客貨。

  運輸署現時在花墟一帶的街道,包括運動場道、花園街、通菜街及西洋菜北街共提供約一百個咪錶停泊位。另外,旺角大球場的停車場有約二十多個可停泊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車位,主要為在大球場舉辦活動的機構提供泊車設施。為了方便公眾,大球場的停車場在平時沒有活動進行的日子會開放作公眾收費停車場之用。

  旺角大球場將於二○○九年九月展開改善工程,為期兩年。屆時停車場將需要暫停使用。由於大球場的停車場的泊車位不多,亦只會在平時沒有活動進行的日子才開放,因此,當該停車場因球場進行改善工程而須關閉時,理應不會對鄰近街道的泊車及上落貨設施造成壓力。不過,運輸署和相關部門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特別是在改善工程進行期間,以確保市民及商戶有合適的泊車及上落貨設施。

  任何進一步改善花墟道一帶交通問題及人流阻塞的建議,均必須得到油尖旺區議會的支持及商戶的配合。事實上,現時從事零售及批發鮮花、盆栽及相關貨品的處所並沒有地點限制,亦無申領特別牌照的需要。正如上文所述,花卉零售及批發業界在花墟道一帶聚集是業界的商業決定。此外,我們也留意到商戶以往對搬離花墟道一帶均表示反對,認為對他們的生意大有影響。

  花墟已經成為一個富有特色的景點。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亦計劃保育及活化位於太子道西的十幢別具顯著文物價值的「騎樓」建築,以提昇地區特色,並在可行情況下,盡量保留現時與地區特色相關的街舖。市建局在參考了工作坊及民意調查結果後,初步建議保留地舖作花店用途,而樓上單位則引入文化藝術用途,發展「文藝花墟」。

  解決花墟道一帶的交通問題及阻街情況必須有商戶的長期配合。因此,我們認為善用不同渠道,加強商戶與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依然是目前最適切的做法。執法部門會繼續與商戶保持緊密溝通,務求在維持交通安全、環境衞生和公眾地方暢通,減少對附近居民造成的滋擾之餘,盡量方便商戶營商。

  多謝主席。




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