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精神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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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獲悉,近月有不少市民受到金融海嘯的沖擊或因投資於雷曼兄弟相關金融產品而損失慘重,因而患上抑鬱症或其他類別的精神病。然而,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新症的輪候時間很長,以至部分病人由於未得到適當治療而病情惡化,甚至有病人自殺。另一方面,私營精神科門診的收費高昂,令一般市民卻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分別有多少名抑鬱症及其他類別的精神病患者自殺身亡;

(二)現時公立精神科專科門診新症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

(三)鑑於有抑鬱症患者表示,由於他們的病情的嚴重性被低估,因而被分流為非優先的「例行個案」,以致需要輪候很久,部分病人在輪候期間曾企圖自殺,當局會否檢討現時精神科專科門診新症的分流制度;及

(四)當局會否考慮資助有經濟困難的精神病患者接受私家精神科醫生的治療,以縮短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新症的輪候時間?

答覆:

主席:

(一)過去三年本港自殺個案、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精神科病人自殺個案和醫管局精神科病人的數目載列於附件。

(二)現時,在醫管局專科門診新症分流制度下,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會根據新症病人的臨床情況緊急程度,將新症個案分流為以下類別:第一優先類別個案(即緊急個案)、第二優先類別個案(即半緊急個案)和例行個案。分流所評估的因素包括病人的暴力傾向、自殺風險、抑鬱程度,以及病人是否有關顧者等。

  被評估為有自殺高風險的病人會被分流為第一優先個案或直接轉介至急症室入院,以確保這些有急切需要的病人盡早獲得診治。對於那些涉及突發性精神問題而需緊急處理的個案,病人可經由急症室入院治理。在二○○八至○九年度,被分流為第一優先及第二優先個案的精神科專科門診預約新症的輪候時間中位數分別約為一星期及三星期,至於被分流為例行個案的預約新症輪候時間中位數約為17星期。

  因應金融海嘯可能令精神病患者的求診個案增加,醫管局特別在本年一月起於各聯網推出為期六個月的特設精神健康診所服務,派駐精神科醫生及護士在特定的普通科門診診所,為經普通科門診醫生轉介至特設診所的病人提供診症服務。被轉介至特設診所的病人通常在一至兩星期內獲得評估或診治。

  為進一步加強服務,醫管局將於七月在港島東、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及新界西聯網內的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設立分流診所。分流診所主要為被列作例行個案的精神科新症病人提供服務,以改善非緊急新症的輪候時間。為配合這項服務所需的人手,政府由二○○九至一○年度起向醫管局提供額外經常撥款680萬元。預計分流診所每年為2,600名病人提供10,500服務人次。

  同時,為進一步加強社區精神科服務,政府亦由二○○九至一○年度起向醫管局提供額外經常撥款2,360萬元及826萬元,分別為精神科病人提供社區復元支援服務,和進一步加強為私營安老院舍提供老人精神科外展服務。另外,醫管局自二○○二至○三年度起推出防止老人自殺計劃,為懷疑有抑鬱症或自殺傾向的長者提供精神科速治服務。社會福利署(社署)、志願機構、社工及任何醫生均可轉介懷疑有抑鬱症或自殺傾向的長者至防止老人自殺計劃跟進。截至二○○八至○九年度,這項計劃的速治服務總人次約為37,390。此外,計劃亦為醫護人員和工作上需要接觸長者的人士提供訓練,協助他們識別有抑鬱症和自殺問題的長者,讓他們盡快轉介患者接受所需服務。

(三)精神科專科門診的所有新症病人由護士長/資深護士按既定的分流準則評估病情嚴重性,然後由高級醫生覆核評估結果,再按病人的情況安排診治日期。分流所評估的因素包括病人的暴力傾向、自殺風險、抑鬱程度,以及病人是否有關顧者等。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亦向病人及其家人發出資訊,提醒他們在等候診治期間,如患者的精神狀況有所轉變或惡化,可向門診部、急症室或家庭醫生求助。

  在二○○八至○九年度,醫管局推出護士診所先導服務,服務範圍包括為精神科專科門診病人提供護理支援服務,例如精神健康教育和藥物調適等,為病人於接受醫生診治後提供延續護理。另外,醫管局於二○○八年十二月在四間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推行由資深職業治療師主理的「早期情緒評估及介入計劃」。這項先導計劃主要針對受情緒困擾及被評估為例行個案而正在輪候精神科專科門診的病人。在這項計劃下,資深職業治療師經了解病人的情緒徵狀和困擾後,會透過認知行為治療,以小組或個別形式的健康教育、心理治療和生活重整,協助病人採取積極態度,解決情緒困擾的問題,重投積極生活。服務將於二○○九年六月於第五間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展開。

(四)本港的公營醫療服務獲政府大幅資助,服務收費屬市民大眾可負擔的水平。政府亦設有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為有需要的病人提供援助。我們現時並無計劃資助經濟有困難的人士接受私人精神科醫生的服務。

  當局一直因應社會對精神健康服務的需求,對服務作出調整及改善。二○○一至○二年度至二○○八至○九年度期間,政府分別向醫管局及社署提供額外經常性撥款2億5,000萬元及8,630萬元,推行多項措施以改善精神病的醫療和康復服務。當局會繼續在預防、治療服務和康復服務等範疇積極增撥資源,進一步加強精神健康服務和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

立法會十一題附件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