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四題:長者醫療券計劃

< 返回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長者醫療券計劃旨在通過提供財政誘因,讓長者選擇最切合他們需要的私營醫療服務,包括預防性護理服務,藉以輔助現有的公營醫療服務。據報,醫療券有被濫用的情況,例如:有中醫誘騙長者使用醫療券購買昂貴中藥粉;有視光師漠視長者患有眼疾,只收取醫療券為他驗配眼鏡而沒有轉介他給眼科醫生跟進,以致該長者因延誤診治而失明;亦有另一視光師誤導長者使用醫療券驗配昂貴的名牌眼鏡。此外,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增加醫療券每年的金額,以紓緩有長期病患的長者的經濟壓力,而且應調高醫療券的累積上限,以協助長者應付突發及昂貴的醫療開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長者醫療券計劃自二零零九年推出至今,每年政府接獲有關醫療券的投訴宗數,並按投訴性質列出分項數字;

(二)現時有否機制恆常監察醫療券有否被濫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會否因應上述報道,加強監察醫療券的使用情況;如會,詳情為何,以及會否以喬裝顧客的方式進行搜證;如不會加強監察;原因為何;

(四)當局現時可援引甚麼法例,檢控哄騙長者不適當地使用醫療券的私營服務提供者,相關執法行動的詳情為何,以及被定罪者的一般判罰為何;及

(五)會否調高醫療券每年的金額及累積上限;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零零九年推出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資助70歲或以上香港長者使用私營市場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自二零一四年起,計劃由試驗性質轉為恆常計劃。計劃自實施以來,我們推出了多項優化措施,例如逐步把每名合資格長者的醫療券金額由最初每年250元增加至每年2,000元,累積的金額上限也由3,000元調高至4,000元。在二零一四年,每張醫療券的面值已由50元改為1元,以方便長者使用。此外,自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長者醫療券計劃自二零零九年推行以來,每年的實際開支詳載於附件。

  就各部分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 根據備存的統計資料,衞生署在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截至十月底),分別處理了11宗、24宗、42宗及51宗有關長者醫療券計劃的投訴個案,當中包括計劃的適用範圍、運作程序、行政及支援服務、懷疑詐騙、不當申報醫療券及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收費問題等。

(二)、(三)及(四)為保障長者的利益,長者醫療券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內清楚訂明,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須確保向長者收取的醫療券金額不超過該次所提供醫療服務的收費。服務提供者也不可就開設醫療券戶口或使用醫療券,向長者收取費用。衞生署會定期向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發放有關使用醫療券的守則(當中包括重申不應就開設醫療券戶口或使用醫療券,向長者收取任何費用)。署方亦有向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發信,提醒他們有關醫療券申報的正確做法,包括不應以長者是否使用醫療券而作出不一致的收費、要盡量提高其服務收費的透明度、在提供服務前因應要求向病人清楚透露所需的費用,以及容許病人經醫護人員解釋後,就可能不同收費的醫療方案作選擇。此外,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必須遵守他們的專業守則,履行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責任。衞生署亦建議長者在同意使用醫療券前,先向服務提供者詢問收費情況。

  為確保適當地發還醫療券申報款項予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以及公帑得以妥善運用,衞生署制定了檢查及審核措施和程序,包括對服務提供者作出例行查核、監察並偵測醫療券的異常交易,以便及時跟進和作出所需的調查;以及就接獲的投訴進行調查。

  衞生署會就每宗有關醫療券的投訴、媒體報道、相關情報等作適當的跟進。一般而言,如發現有參與計劃的服務提供者不遵守計劃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其相關的醫療券申報將不獲政府發還款項;如政府已支付有關款項,亦會向有關服務提供者追討相關款項。如懷疑有關服務提供者涉及詐騙,衞生署會將有關個案轉介警方及/或相關執法機構,以便他們跟進及考慮需採取的執法行動(包括會否以喬裝顧客的方式進行搜證),衞生署亦可能取消有關服務提供者參與計劃的資格。若懷疑有服務提供者涉及專業行為失當,衞生署會轉介有關個案至相關的專業管理委員會跟進。

  根據衞生署備存的記錄,截至二零一七年十月底,有一名服務提供者因作出虛假醫療券申報而被檢控並判處監禁。

(五)現時,未使用醫療券的保留年期不限,但長者戶口內累積的醫療券金額不得超過累積上限4,000元。設定一個更高的累積上限,未必能達到鼓勵長者多使用醫療券接受基層醫療服務(包括預防性的護理服務)的目的。此外,隨着人口老化,加上在二零一七年推行把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的優化措施,我們估計使用醫療券的長者人數和這方面的每年財政承擔均會繼續大幅增加。在考慮是否增加長者醫療券的每年金額及其他優化措施時,我們須詳細評估對政府的長遠財政影響。

  多謝主席。


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