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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三方平台舉行第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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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改善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運作而成立的三方溝通平台今日(一月十七日)舉行第三次會議,繼早前詳細了解醫委會現時的運作,以及參考海外經驗後,三方平台在是次會議討論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建議,以改善醫委會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指出,修改《醫生註冊條例》刻不容緩。現時醫委會投訴個案已積壓至約940宗,預計日後由接獲投訴至研訊平均需要約六年才能完成。雖然政府已為醫委會提供額外財政資源以行政措施盡量改善處理投訴的效率,但受《醫生註冊條例》所限,醫委會無法單靠行政措施大幅度增加機制的效率,有必要透過修改法例才能有效改善現有機制,讓醫委會能在合理時間內完成處理投訴。

  因應三方平台早前的討論及意見,修訂建議的內容主要參照以下原則:

* 保護公眾利益為大前提;
* 在醫委會下分開另訂現代化機制,設立研訊委員會進行研訊;
* 秉持專業自主,由醫委會決定初步偵訊委員會(偵委會)及研訊委員會的數目和其成員,以及釐訂審裁顧問的資格要求;並委任偵委會的主席及副主席、研訊委員會主席;以及偵委會及研訊委員會成員大多數須為醫生;
* 增加業外人士參與;
* 成立多於一個偵委會及研訊委員會;
* 調整及簡化偵委會的組成;
* 醫委會委員及/或審裁顧問可組成偵委會及研訊委員會;以及
* 有充裕的業內及業外審裁顧問參與偵委會及研訊委員會。

  此外,三方平台亦認同在法律支援方面增加靈活性,建議日後可委任多於一名法律顧問,以及律政司司長除律政司的律政人員外,可指定任何私人執業的大律師或律師在研訊中執行醫委會秘書的法定職責。

  三方平台在二月會繼續討論其他修例建議,以改善醫委會的組成、投訴調查及紀律研訊機制,增加其公信力、透明度和效率。政府會於今年上半年盡早向立法會再次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有關第三次會議的資料和討論文件可瀏覽食物及衞生局網頁(www.fhb.gov.hk/cn/press_and_publications/otherinfo/161100_tripartite_platform/index.html)。


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5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