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辭

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推動漁農業持續發展」動議辯論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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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漁農業持續發展」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剛才及昨晚已細心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及提出的意見。議員普遍對本港漁農業可持續發展表示關注及支持,不過亦有不少議員基本上對政府對漁農業的發展態度有質疑,認為政府偏重發展,似乎想令本地漁農業更步向式微,因此我在此說說態度方面的問題。就一個城市來說,尤其香港是一個高度(城市)化的城市,發展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們亦不能忽視香港主要作為一個城市,與其他地域較大的國家比較,未必是完全適合的。我們在如此高度(城市)化的城市環境中,其實面對很多不同的限制,亦包括在土地方面的限制。但無論如何,我想指出,本屆政府其實由一開始已展示了我們對本地漁農業有重新的關注。為何我們有此關注,其實是基於很多原因。第一,無論一個地方多小或如何高度城市化,我們也認為應盡可能保持經濟產業,或從食物的角度而言,食物來源多元化,這是一個很基本的態度。第二,我們越來越留意到市民對有機或高質量的產品,特別是本地有質量農產品的需求越來越多。第三,我們亦留意到除了原有的農友或漁民外,其實不乏有新人,特別是年青人,希望加入漁業或農業。在這情況下,我們對漁農業的重新關注,除了確認漁農業本身由來已久是在香港經濟結構內的重要組成部分外,也是剛才提及的多個因素下產生的。我們希望能以政府力量扶助漁農業在香港進一步的穩定發展。

  我在此亦提及另一點,有部分議員指出,我們今次提出新的農業政策,好像忽視了漁業,這當然不對,因此在回應時先說漁業。我們從兩大方向推動漁業可持續發展,即協助漁民發展或轉型至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的作業模式,以及保存、保育和恢復香港水域內海洋生態和漁業資源。政府亦就此推行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推動漁業現代化和可持續作業模式,另一方面控制本地的捕撈力量和保育及增加漁業資源。

  為使漁業資源得以恢復及協助本地捕撈業邁向可持續發展,政府已於二零一二年年底在本港水域實施禁止拖網捕魚的措施,但這只是第一步。我們亦修訂《漁業保護條例》,推行其他相關的漁業管理措施,其中包括設立本地漁船登記制度,以限制新漁船加入,以及限制使用非漁船類別和非本地的船隻進行捕魚活動,進一步控制香港水域的捕撈力量。

  為協助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漁民,政府已推出一次過援助計劃,向因禁拖措施而永久喪失捕魚區的受影響拖網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我們會在香港水域指定某些地區為漁業保護區,以保護重要的產卵及育苗場內的魚苗、幼魚和正在繁殖的魚類、促進香港水域的漁業資源的恢復,以及長遠而言,推動漁業資源可持續增長。漁護署正為設立漁業保護區進行研究,我們會在充分諮詢業界後,決定如何指定漁業保護區和釐定範圍大小及管理措施,並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漁業發展貸款基金方面,為更切合業界的實際需要,以協助本地漁業界轉型到可持續發展的運作模式,我們於二零一二年修訂了「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的條件及資格準則,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署方已收到超過80宗貸款申請,涉及貸款額逾七億元。大部分申請來自受禁拖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平均每宗申請約港幣900萬元,申請人計劃利用貸款建造新漁船,用以到香港以外較遠水域繼續進行捕魚作業。現時我們批出約30宗申請,款額約2.5億元。基金可動用資金已不足以應付收到的申請,政府已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注資8.1億元的建議,以應付尚在處理及將收到的申請。我亦藉此機會呼籲,多位發言及非常關注和支持漁業發展的議員盡快能夠明日支持通過我們這個申請。

  另外一個是漁業持續發展基金。這是在上一份《施政報告》內提出的,這解釋了為何我們今次的諮詢文件主要集中在農業政策。政府於二零一四年初成立漁業持續發展基金,協助漁民採用可持續而高增值的運作模式,並資助相關的計劃及研究,以進一步提高香港漁業的競爭力。漁業可持續發展能讓漁民自力更生、改善生計,以及更有能力應付經營環境轉變所帶來的挑戰。基金於二零一四年七月開始接受申請,現時收到共15宗申請,涉及總資助額約1.5億元。漁業持續發展基金諮詢委員會已成立了工作小組,以盡快處理現時收到的申請,期望於今年第一季能發放首筆資助款項。政府會繼續與業界緊密聯絡,務求善用漁業持續發展基金,提升香港漁業的水平及競爭力。

  有議員提到發展水產養殖業,為了充分利用魚類養殖區的剩餘環境承載力,同時促進業內的技術發展和鼓勵業界採用優良的作業模式,政府正推行先導計劃,於二零一四年下半年在香港東部水域試行簽發新的海魚養殖業牌照。另外,我們計劃擴大一個現有魚類養殖區的範圍,以改善養殖環境,以及探討能否物色合適的地點,以供指定為新魚類養殖區。

  此外,我們亦透過提供技術支援服務和培訓,提升本地養魚戶的養殖技術。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推行「良好水產養殖管理計劃」,定期派員探訪養魚戶,檢測養魚場的水質及魚類樣本,監察養魚場的養殖情況,並在各養魚區舉行講座、實地示範和派發小冊子,向養魚戶推介經改良的養殖技術和良好管理方法,以進一步提升香港養殖業的競爭力。

  數位議員提到品牌的建立亦非常重要,我們推行自願性質的「優質養魚場計劃」,協助促進本地水產養殖業的競爭力。參與計劃的養魚場須實施良好的水產養殖方法,提升環境衞生及養魚的質素。養魚須於出售前通過品質保證測試,當中包括檢驗其體內的殘留藥物及重金屬水平,以確保符合食物安全標準。二零一四年止,共有116個養魚場成功登記為「優質養魚場」。

  政府與香港有機資源中心合作研究推廣本地有機水產養殖,制訂有機水產養殖操作守則。漁護署亦協助養魚戶為有機水產品取得有機認證,定期派員到魚場進行巡查和監測水質,並為養殖戶提供養殖技術支援。現時全港共有五個得到有機認證的養魚場,估計於二零一四年有機魚的年產量為20噸。

  另外,在培訓方面,我們透過培訓幫助漁民提升他們的技術。由二零一零年至今,已有超過1 400名漁民參與漁護署推出的課程。

  剛才亦有多位議員提及休閒漁業。我們在現有的框架下,透過不同的方式推廣發展休閒漁業。自二零一零年起,我們推行協助漁民發展漁業生態旅遊的試驗計劃,並加強市民對本土文化及漁民作業模式的認識。由漁民團體以及生態旅遊相關的機構合作推行的「香港漁民文化與海洋及地質資源導賞團」計劃,至今已於香港五個水域進行,亦舉辦了580多個導賞團,參加的師生及公眾人數超過17 600人,已接受培訓及參加導賞的漁民亦超過430人。

  有業界代表曾建議放寬現時漁船載客的規模,讓漁民可以「一牌兩用」的模式,這亦有議員曾提及的,利用其漁船作商業捕魚的同時,載客出海進行休閒漁業的業務。政府曾就建議作深入的研究和考慮。在這問題上,我們首要是考慮乘客安全。若把現時的漁船改裝至符合現行法例的載客標準,所涉及的費用可能相對購置合適的船隻更高。因此,我們認為若漁民計劃長期參與休閒漁業活動,可考慮購置或租用載客船隻,以及改裝漁船成為載客船隻作營運。

  有關農業政策,隨着香港發展成為高度城市化及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香港同時越來越依賴進口食品供應,本地農業亦的確日漸式微。這個趨勢大有可能繼續持續下去,令農業進一步式微。為避免出現這情況,我們認為政府的積極介入和適當支援措施是必須的。因此,我們建議採取新農業政策,更積極支持本港農業現代化和持續發展。

  政府今次建議的新農業政策,會引進適當的支援措施,以達到預期的效果。考慮到農業界現時面對的挑戰和困難,政府建議在漁護署現行各項支援業界計劃和措施的基礎上,循以下數個方向推行一系列新措施。

  第一,探討設立農業園的可能性。農業園主要為從事農作物種植和商業生產的農民而設。有很多議員提到農業園的構思本身是可取的,但規模不足。當然,有部分議員質疑農業園的構思。但我首先希望說,這構思非常針對現在本地農友面對的困難,亦即是土地方面的困難,我對此不作重複。大家也知道,我們的農民除了租地困難,續租亦困難。在租用後,持續性及可預見性亦困難。因此,第一,他們可能沒有能力投資;第二,即使他們有能力投資,亦不能承擔投資的風險。既然如此,沒有人願意就租用的農地改善基建,以配合他們的農業生產。因此,我們除了會在農業園內推廣引進先進科技作農業用途,希望能令生產增值外,其實亦解決了農民在土地方面面對的基本困難,以及不能為這些土地進行基建改善的困難。當然,農業園亦有另一個目的,部分可用作讓因為政府其他發展項目而失去耕地的合資格農民復耕。

  至於有很多議員提到的休閒農業,我很開心蔣麗芸議員留意到香港其實不乏休閒農莊,已有超過100個。我其實留意到這些休閒農莊,我亦曾去過很多個。實際上,他們的設施,尤其是基建及衞生設施,其實也缺乏的。我們亦希望在農業園內有一個模式讓大家看到,如何作為休閒農場,能照顧我剛才所說在設施配套方面的不足。不過,我亦需要在此強調一下,休閒農業不會主導整個農業園的構思,因為就農業園來說,我們既然動用政府的公帑收回農地,我們亦希望能配合,令本地農業能增值。

  第二,回應部分議員提到,農業園規模如此小,整體而言對推動本港農業持續發展是否有意義。農業園的規模當然不會很大,因為這首先是一個探討模式。在第二點方面,我們考慮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在此我需要強調,「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的應用及適用性會超乎只是在農業園內,因為其實我們亦充分考慮除了農業園規模本身較小外,其實在農業園以外的很多地方仍有耕作活動。我們希望透過「農業持續發展基金」,能鼓勵(使用)現時有部分所謂荒廢了的農地,利用「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幫助他們在農業園外亦可發展新的農業知識。

  基金的主旨是提供財政支援以推動在農業生產應用科技的研究及開發、促進知識轉移、加強人才培訓、改善農業基建設施和加強為本地農作物進行市場推廣及建立品牌,並協助農民採用現代化耕作工具及設施。

  上星期日,我們舉行了「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我們特別向媒體和部分議員介紹了很多在那裏展示的農具,是由一些很有心的新一代年輕的務農市民由其他國家,這些國家因應土地所採用的耕作模式是類似「精耕細作」的模式,從這些地方引進的這些小規模的農具和器械其實很適合於香港使用。

  第三和第四方面,其實也是我們加強現時漁護署已經提供的一些支援,這些我不在此詳細講述。

  面對本地除將來的農業園以外的農地流失的情況,有不少議員提出,我們有何方法保留某些農地,以及一些荒廢的農地能否復耕。對於這部分議員所提出的,例如我們再擴大收地的規模,其實我本身是有保留的。首先,在我們自己還未能證明首個農業園的模式成功之前,動用大規模公帑再擴大收地的規模,這方面我們要小心行事。至於有(議員)提到以罰則懲罰一些現時擁有農地而非用來耕作的人士,我相信不單我,其他社會人士相信也會有保留的。但是,透過我剛才提及的「農業持續發展基金」,以及漁護署提供的持續技術性支援,和將來農業園的示範作用,我相信應該能夠刺激到,即使是農業園以外的一些農地持有人,也考慮加入,將他們持有的土地用以復耕。我往後亦會更積極接觸這些農地持有人,希望能了解還有甚麼方法,透過「農業持續發展基金」能幫助他們,能夠讓他們,縱使是農業園之外的土地,也會有更多回歸原有意義,亦即是復耕。

  至於有很多議員提到的本地農產品自給率,這是有困難的。當然我明白,在一個理想的情況下,我們定一個目標,但我相信在現階段來說,我們現在的規模的確很小。因此,在現階段若我們提出的指標不夠實際,我相信沒甚作用。將來來說,在我們推動新農業政策能夠取得階段性成果時,我認為將來,政府不應該排除一個可能性,長遠為香港訂立一個自給率。當然,我相信這個自給率不會很高,剛才有議員提到百分之三十,我相信對香港這地方來說,要達到這個比率未必實際。

  有相當部分的議員提到本地禽畜業。我相信就這方面來說,並非政府有政策要「陰乾」或取締本地禽畜業,但要進一步發展本地禽畜業,我相信在香港存在實際困難。當然,當中來說,預防人畜共患的疾病是一個首要的考慮條件。對於環境的影響,尤其是周邊居民感覺到對其環境的影響,我相信也不是我們能夠忽視的一個問題。有議員亦藉此機會重提,我們能否讓本地活雞自給自足這個問題,在此我不得不作出回應。

  就活家禽政策而言,當然充分受到香港發生禽流感風險的影響。我不再說歷史,現屆政府,就我自己在食物及衞生局現時的態度來說,我們非常願意與業界努力維繫本港活雞或活家禽供應鏈。這當然是回應部分市民指希望能夠有活雞吃,亦回應部分飲食業人士認為,這是作為本地是美食之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或我們的文化希望有活雞吃等。但是否大部分市民也支持,我未必同意「慢必」(陳志全議員)剛才的觀察。因為我亦碰到不少市民跟我說:「高醫生,你面對如此多紛爭,業界基本上亦不能同心一致維護活雞供應鏈。在這麼多紛爭的情況下,為何仍要做這麼多事維護供應鏈,何不只讓香港市民吃冰鮮雞,我不認為這有問題。」這些市民亦不少,我承認有市民對有活雞有訴求,但亦有不少市民覺得香港是否值得付出這代價,其實端視活雞供應鏈內各持份者。

  我今日亦不太開心,仍有部分議員為了部分持份者的利益發聲。我認為若香港要維護活家禽供應鏈,整個業界各方面的持份者也應該要團結一致。「港人港雞」的想法,雖然陳志全議員現時不在席,我非常留意到他提出。其實這想法未必實際,因為香港活雞養殖業的確盡了很大的努力,在最近十多年盡量透過提高生物安全措施,減低本地禽流感爆發的風險,這是真的。但我們是否透過這些努力便能確保香港能獨善其身,甚麼事也沒有,我相信遠的我們可參考最近兩個月在香港以外,即使是很先進的歐美國家,也不斷爆發禽流感,每次銷毀的雞隻數目超過十萬隻的也有。這些國家難道不比我們先進?香港這麼努力,我們當然要認同這些努力,我非常欣賞,但是否這樣便零風險,我相信不是。

  鄰近地方,多位議員提及若我們要發展漁農業,應該參考的一個地方就是台灣。相信大家也有留意,台灣最近的禽流感爆發也頗嚴重。再加上陳志全議員亦提及雞苗的問題,我相信若本地業界仍是單單看到自已的利益,只有本地活雞,或只有某些品牌的本地活雞等,我自己在這方面並不樂觀,對於能否長遠維護這活雞供應鏈。這完全是基於客觀的原因,導致我不樂觀,但我再次重申,我仍然願意與本地業界,若大家能同心合力,去維護一個高度安全及可持續的活雞供應鏈。至於現時政府做的工作,就是正安排一個顧問研究報告,在顧問研究報告完成前,我們不會有一個既定的看法。

  我現在需要再談「可持續農業發展基金」,目前本港的農業面對不少挑戰,例如,在人力資源方面,從業員老化及缺乏新血入行是比較嚴重的問題;在耕作技術方面,本地農業技術滯後,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包括有機耕種、無土耕種、溫室應用以及病蟲害防治和施肥管理等方面;在市場推廣方面,絕大部分本地農產品均沒有品牌,不利本地品牌建立和產品促銷。

  新農業政策中建議成立的基金可以透過資助相關項目解決上述的問題。例如,基金可以資助本港的大專院校就耕作系统、生產管理技術和本港農作物的主要病蟲害設立本地應用性研究,讓專職的科研人員協助解決技術問題,並藉此培養年青的農業人才;基金亦可以資助有志的人士及機構提升本地農業生產力,為本地農產品建立品牌或標記系統,實現「從農場到餐桌」的理念。

  對於開發及應用性科研項目,我們建議由「可持續農業發展基金」全數資助所需經費;涉及商業元素的項目則可以以1元對1元的等額形式出資獲得撥款,政府出資額的最高上限為項目整體開支的50%,而政府亦可從項目產生的淨收入,收回其撥款;至於個別農民申請改善生產設施的項目,例如添置我剛才提及的現代化農業生產設備以提升產量及效率,漁護署可設定資助金的上限,並擬定列表,只有列表內的農業生產設備才會獲基金資助。我們會參考現時相類似的政府基金計劃以草擬資助細節。

  主席,在今日及昨日,我很高興聽到各位議員對漁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的意見及支持。各位議員在辯論中提出的個別具體建議,我們會詳細考慮。在諮詢期內,我們亦會繼續聆聽各界的意見,並適時推出措施,以為業界提供適切的支援。最後我希望業界與政府攜手合作,推動香港漁農業的持續發展,為市民提供新鮮優質漁農產品出一分力。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4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