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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食物及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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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充足医护人手 确保公营医疗系统可持续发展 (01/05/2022)

去年就《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举行记者会

一如其他先进经济体,香港的医疗系统面对不少挑战,包括人口老化、与生活模式相关的疾病与日俱增,以及公众对医疗服务的期望不断提高等。要应对种种挑战,充足的医疗人手不可或缺。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增加医疗人手,应付服务需求及为未来医疗发展做好准备,无论是医院管理局推展两个10年建院计划、建设基层医疗系统,或应对新冠疫情,有足够的医疗人手是关键。

去年10月刊宪生效的《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让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通过特别注册在香港执业,有助增加本港整体医生人手,以应付未来人口老化而为医疗系统带来的挑战,以及有效维持医疗体系的高水平服务和可持续发展。

《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

自《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于去年10月29日刊宪生效后,持认可医学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循特别注册途径来港,于公营医疗机构(即医院管理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医生工作,并在服务一定年期、取得认可专科资格及通过评核后获得正式注册在港执业行医。至于持认可医学资格但尚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实习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他们可参加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的执业资格试,从而循特别注册途径在香港的公营医疗机构执业,在符合适用于所有特别注册医生的条件后同样可取得正式注册。

成立特别注册委员会

政府随即于去年11月根据经修订的《医生注册条例》(《条例》)成立设于医委会辖下的特别注册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检视与香港两所大学医学院课程质素相若的非本地医学院课程,从而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交由医生注册主任以法律公告形式公布。

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根据《条例》第14F条,委员会在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时,会考虑及建议符合以下说明的医学资格,即—

(a) 有关医学资格属学位或更高程度;
(b) 颁授该医学资格的团体以国际排名而论,大致上可与任何颁授本地医学资格的大学比拟;及
(c) 以下列项目而论,大致上可与由任何本地大学颁授的医学资格比拟—
  (i) 有关医学资格的课程的内容;
  (ii) 有关课程的授课语言;及
  (iii) 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方面。

为尽早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委员会委聘了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就其相关工作作出支援。经仔细审议后,委员会早前交付建议承认的首批合共27项医学资格的名单,并由医生注册主任于4月27日公布。

首批认可医学资格的名单已于刚过去的星期五(4月29日)刊宪,同日生效,并将于下星期三(5月4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委员会正积极推进就其他非本地医学课程的评审工作,会分批公布名单。委员会争取在今年6月内公布第二批名单,以便利有意在下学年入读非本地医学课程的学生作出升学选择。

积极鼓励海外港人医生回港执业

政府各经济贸易办事处一直透过不同形式宣传《条例》下的各种注册途径,并鼓励有志回港服务的港人医生利用新途径回港执业。我们得知有部分港人医学组织及留学生组织欢迎新途径,认为有助吸引当地港人医生回流,亦有当地港人表明有意循新途径回港执业。

事实上,自去年10月底《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生效后,食物及卫生局已经呼吁各经济贸易办事处协助加强宣传,并于今年2月与香港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合作,联同医管局向当地港人医生及医科生宣传有关新途径,反应良好。此外,香港驻悉尼经济贸易办事处亦已经安排下星期让我和医管局及卫生署代表与当地港人医生及医科生作视像会面,鼓励他们回港服务。

结语

我在此感谢委员会主席邓惠琼教授及各成员过去数月竭尽全力,在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方面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在邓主席的领导下,委员会将继续有效履行其法定职责,在今年内完成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的工作。

现时公营医疗系统医生不足,此刻公布首批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正好让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可尽早循特别注册途径来港于公营医疗机构服务。有意到香港以外地方就读医科的学生亦可参考有关名单以作出升学选择。政府会继续透过各经济贸易办事处加强宣传《条例》下各注册途径,包括由食物及卫生局、医管局及卫生署与当地港人医生及医科生作视像会面,以鼓励更多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在本港执业行医。而医管局亦会在特别注册制度下,招聘更多合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加入本港公营医疗体系,以助应对服务需求增长。

2022年5月1日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