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政策声明

医务卫生局(本局)致力遵守保障资料原则,以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的各项有关规定。我们向你收集个人资料前,会以适当的形式及方法向你提供《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例如,在收集个人资料的表格或网页上提供声明)。

 

实务声明

持有的个人资料类别
本局持有的个人资料有三大类,分别记载在下列记录内:

查询及投诉纪录:
当中包括有关人士提供的资料,以及就查询、投诉及有关活动收集的资料;

人事纪录:
当中包括职位申请表、本局职员的个人及家庭资料、僱用条款、薪金资料、僱员福利、休假、培训及医疗纪录、参与积金计划的情况、工作表现评估及纪律事宜等;以及

其他行政及运作纪录:
当中包括因调查、公众参与及谘询活动、谘询委员会成员的委任、奖项及访问计划的提名、上诉委员会个案、报价及招标活动、拨款申请、工作联络及付款安排等收集的个人资料。

保存个人资料的主要目的
保存下列纪录内的个人资料的目的为:

查询及投诉纪录:
保存资料是为了处理有关个案、与查询者或投诉者联系,以及按需要作出跟进工作;

人事纪录:
保存职位申请者及员工的人事资料是为了招聘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用途;以及

其他行政及运作纪录:
保存这些纪录的目的各有不同,须视乎纪录的性质而定,例如就政策事宜征求意见、推荐合适候选人以委任为谘询委员会成员或颁授荣誉奖项、处理上诉委员会个案或拨款申请、采购货物或服务、工作联系、安排付款等。

浏览本局网站时被收集的资料
本局确保所有透过本网站递交的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有关条文处理。我们会记录使用者浏览本网站的次数,但不会收集或贮存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所收集的浏览次数纪录只会用于制作统计报告及调查电脑系统问题,以助改善本网站的服务。

本局透过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收集统计资料,包括浏览人次、使用者对网站及本局提供的网上服务的喜好。当你使用电脑浏览本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会贮存于你的电脑内,这类档案主要包含匿名而独有的识别符,用以辨识个别电脑,但不能用以收集任何个人资料。你可选择接受或拒绝贮存小型文字档案。如你拒绝贮存小型文字档案,便不能使用本网站的某些功能,例如把你浏览本网站时的喜好或登入本网站的某些网上服务贮存。

本局可能会为不同原因及于不同期间,邀请你透过本网站自愿提供个人资料。此等资料可能包括姓名、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或电邮地址。本局邀请你提供资料时,会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并会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阅或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本网站按照保密插口层规约为网路传送的资料加密,以确保个人资料得到保护。本局会将你于本网站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外判安排
本网站的搜寻服务由一个政府委聘的独立承办商提供。该独立承办商承诺他们于本网站提供搜寻结果时,不会收集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但会将透过搜寻服务所得的不记名资料交予政府,作政府网站流量分析之用。政府不会将从任何上述搜寻活动所收集到的资料,跟任何可能由政府管有的个人资料配对。

保障措施
本局采取适当步骤以防止所持有的个人资料丧失、未经准许被查阅、使用、修改或披露。

保留资料
本局维持及执行载有个人资料的纪录的保留政策,以确保个人资料的保存时间不会超过为有关目的使用或日后使用该资料所需的保存时间。本局所收集及持有的各类个人资料各有不同的保留时间。

披露个人资料
在本局收到的意见、建议、查询或投诉中包含的个人资料,只会用于与处理个案直接有关的用途。在处理过程中,有关个人资料可能会转移给其他政府部门∕政策局或与该个案有关的人士或机构,包括被投诉者及∕或其他有关人士或机构。

查阅及改正资料
如要向本局提出查阅资料要求,请填妥查阅资料要求表格(OPS003),然后以传真(25413352)、电邮enquiry@healthbureau.gov.hk)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8楼)方式送交医务卫生局保障资料主任。本局在处理查阅或改正资料要求时,会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分,以确保他∕她在法律上有权作出这项要求。本局可就查阅资料要求收取费用。本局会按条例第27条的规定保存《保障资料纪录簿》。

查询
任何有关个人资料私隐政策及实务的查询,可透过上述传真、电邮或通讯地址向本局保障资料主任提出。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