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自愿医保计划(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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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梁卓伟教授今日(七月十六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关检讨规管私家医院)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相信就香港如何持续发展,以及维持整个医疗体系质素的优势,尤其要落实自愿医保计划,有数方面必须要配合。第一,最重要的基石,绝对不会有任何改变,只会更强化,就是公营医管局这全民医疗(安全)网。这安全网一定不会有任何减退,只会更强化、更聚焦我们所需要服务,特别是患有大病、家庭或社会环境未属十分幸运的市民,我们必定会更强化安全网。第二方面,在我们多年来的谘询,尤其是今次第二阶段谘询,香港市民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希望在医疗方面有选择,即公营及私营(医疗系统)双轨并行。在有选择之余,在私营(医疗)发展方面,有两个软件及一个硬件作配套。两个软件包括能让一些愿意承担及有能力负担选择私营(医疗服务)人士,给予他们一个融资平台、桥梁,如他们患病时,给予他们能够负担费用的私营(医疗)服务。这解释了为何我们需要有规管的自愿医保计划。

  第二方面的软件是供应,亦即整个医疗体系中,最为重要的 - 人才。人力资源规划,不论是医生、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所有专职医疗同事,均是我们需要检视(的范畴),将来二、三十年人手的需要、不同专业分科的需要,规管架构及专业发展,如何才令他们在专业方面发展最具优势,同时能保障公众利益。

  至于硬件方面,则需有足够私家医院用地及床位,当中亦需检视私家医院有用地及床位后,如何令其质素更有保证。政府在这方面引进了国际认可,由澳洲的国家机构,协助我们共同做了一套医院认证计划,初步反应良好,有六间私家医院已作认证,这是其中一个主要元素。在第二阶段公众谘询期间,有意见表示留意到现时规管私家医院法例已有一段历史,是否应在整个规划中,检讨这方面是否需要与时并进,或是否需要修改,这方面我们要作探讨。

记者:(有关检讨规管私家医院)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现时规管私家医院法例是战后(订立),已有一段历史。战后不论是医疗科技及配套,相比现代的医院,是非常简陋,当然在监管及要求方面,如以现时的认证架构(作标准),并不十分到位。故在整个检讨中,我们亦需检视进行认证计划之余,有否需要在法例上作配合。食物及卫生局成立的新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我相信在(推行)整个医疗保险(计划),以及新私家医院快将落成时,需一并检视有关课题。

记者:收费会否规管?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相信你所说的是自愿医保。

记者:是有关私家医院方面。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自愿医保当然是有关保金、私家医院收费等。我们何以希望在二○一三年上半年,即新一届政府与新一届立法会刚上场数个月后,尽快提交我们希望在未来年半至两年可完成的草拟法例,是希望可获立法会议员审议后支持,让我们可以有一个法定机构。这个法定机构的功能是什么?就是就不同的持分者,尤其是有既得利益的持分者,包括保险公司、私家医院及私营服务提供者,他们如何厘定“套餐价”、保费,我们有一个协调与仲裁的角色。保费如何调节、应否调节、有没有任何规限,包括“套餐价”等如何处理、每个项目的金额如何,这些均是到时这个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机构必须处理的问题。所以我希望大家会明白,政府亦有这个决心并非常清楚,我们看了很多意见,这本书(医疗改革第二阶段公众谘询报告)共约九十页,里面有五百多份意见书,绝大多数的市民告诉我们:你必须要研究得很清楚,以及可以帮我们把关。何以我们要有法例,就是因为有法定机构,才可以“有牙力”,这方面我们一定会做到到位。归根究柢,一定以市民及公众利益为大前提,也是我们的出发点。

记者:(有关如需修改规管私家医院条例)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相信现阶段我们最主要做的有几方面,第一是认证计划会继续推行,而我相信这方面可以做到一定的品质保证。第二方面是我们现时在新的私家医院用地的合约条款及投标条款中,会很清楚列明有些基本、我们觉得是现代医院及现时政府推出这些土地,市民所希望获得的保障,亦会包括在里面。第三是我们有了这法定机构处理这些“套餐价”或一些要求后,最后一项是现时规管私家医院的法例,有没有这个需要及空间作检讨及修改,全部这些我们都会一并研究。所以我相信是几方面一起多管齐下,以做到市民最终希望见得到的情况,这是指香港会有一个强而有力,能保障尤其基层市民的强大医疗网,即医管局;除此之外,亦能让有能力也愿意负担的市民,有私营(医疗服务)这个选择,双轨并行。在私营方面,我们现正下很多工夫,希望真的可以做到,在第二阶段的(公众谘询)报告中,我们听到的市民意见。

记者:(有关预留五百亿元,是否可确保医保计划的持续性)

署理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今年我们在公营医疗的开支是三百九十九亿,明年仍会继续增加,因为今年的开支是政府经常性开支的百分之十六点五,行政长官在其○七年的竞选承诺答应了会加至百分之十七,所以在来年的施政报告与财政预算案,这方面将会落实。所以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加大投放。但在私营体系里,假如有部分市民,尤其是中产市民,愿意在私营(医疗服务)方面有选择,大家都是纳税人,是否也应给他们一点诱因及帮助,令他们更易接受这个投保概念呢?财政司司长会拨备五百亿,这五百亿是用二十至二十五年,即每年平均使用二十至二十多亿,相比起四百多亿,这二十多亿可能只是几个百分点,在这方面的投放,我们觉得是应该的,亦有不少意见支持。这五百亿我们会如何运用?最大部分其实会在,一个市民若退休后,因为年龄的递增,其保费亦同样会升高,但若在他六十五岁退休时,保费又加,但顾名思义,退休后并没有固定收入,只有退休储蓄,是否会更百上加斤?可能他已供了一生(保险费),二十五岁投身社会已开始供自愿医保,我们会计算他退休前的供款年期,按比例给他适当的资助,这是在五百亿里,我们会用最大的拨备去做这方面的工作。这正反映我们如何回应你刚才的提问,就是令(医保计划)可持续,以及市民真有需要时,可以用得到及可以续保。




2011年7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5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