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海外医生招聘及私家医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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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有关本地医生团体反对招聘海外医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医生团体所发表的意见,我们也是要聆听的,但最重要是香港是否需要更多医生,特别是在公营系统提供服务。过去这段时期,自从医管局实施了一些工作时数的限制后,我们需要更多医生,尤其在几个部门,因为最近一、两年(人手)流失较多,所以我们必须尽快补充这些人力资源。若有资格合适的医生,纵使在海外受训,若能提供香港的服务水平,我相信医务委员会应视乎其资格,以判定他们可否在香港临时执业。他们亦不会与香港的私家医生有任何竞争,或在执业方面有任何抵触。这方面的决定完全由医务委员会作出。

记者:(有关海外医生执业资格)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若他们长期在港执业,特别在私营市场作公平竞争,他们当然需要考试。但若他们是在某机构内服务,特别是在公营机构服务,而他们有足够资历,有关资历亦与香港培训所获的资历相若,医务委员会一向会就这资格作决定。他们的执照须每年更新,所以若他们在香港做得好,便可继续执业;若表现不理想,我们当然可在翌年不再与他续约。

记者:(有关对私家医院的监管及罚则)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现时(监管)私家医院的法例已(实施)数十年,通常来说,只是(定下)基本要求,卫生署署长现时并无法律上(赋予)的权力作不同的惩处。如我们在这方面作出修订,第一方面需(顾及)社会的期望;第二方面是私家医院承受能力为何;第三方面,亦是最重要的,是希望私家医院及公营医院在医疗水准和质素,以及问责程度是相似的。现时来说,我们希望能将在公营医院就处理医疗事故及投诉的机制,逐步引入私家医院。所有私家医院三年前已同意进行医院认证计划,认证计划包含了以上所说的项目,故我们在这方面可逐步作监察,(私家医院)亦有适当机制自行作内部监管。计划相信在三、四年内可完成。

记者:(有关医生团体反对聘请海外医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医生团体可随时发表意见,但最重要的是,香港究竟是否需要相关服务,如我们的公营(医疗)系统需要额外医生,但在本地未能聘请医生,若有医生符合相关资格,相信医务委员会一定会尽量检视(有关)资格。医务委员会的职责并非决定香港公营(医疗)系统是否需要医生,其职责是审视医生(所持)的资格,如医生符合资格,(医务委员会)并无任何其他原因作出否决。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11年10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3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