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与新闻界谈话内容

< 返回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六月六日)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关有报道指卫生署助理署长级医生获批一年全薪进修假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实际上,在政府公务员事务政策中,其实有权力让每个运作部门的首长,可按照政府指定的权力范围,在运作上有需要,亦有适合的公务员需接受一些与其职务相关的培训时,可按照一个既定的机制及规矩进行。在这事宜上,我了解卫生署是按照既定规矩,是可以这样做的。有人士指出不同意这做法,可能是基于培训性质,因为这特别情况,涉及不是卫生范围的培训。我在检视这事例时,我也认为是适合的,当然在一些重要的法律问题上,所有运作部门均可以,并应该谘询律政司的意见。可是,在国际上,在非常重视国际卫生法例的情况下,尤其是我们现时不断面对一些传染病的挑战,故各个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国际卫生的法例。因此,若部门首长认为在部门内有专家同时具有法律知识,会对部门运作有帮助,对此我个人认为是适合的。

记者:这是否惯常的做法?即是放一年有薪假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全部也是按照规定,即是公务员规例当中容许的做法。培训的时间当然也是按照培训内容所需而决定,故此需要一年时间是有(机会)的,若有需要更长时间也是可以的。我认为有人觉得此事具争议性,可能是基于培训性质,我们尊重不同人士有不同的看法,亦尊重及依仗律政司提供的专业法律意见。不过,我重申一次,我认为若部门署长认为部门内有公共卫生专家,因应现时国际上非常注重国际卫生条例的情况下,部门内部有通晓法律的同事,会对部门各方面的运作有帮助,这是在署长的权力范围内。

记者:有那么多人不同意,会否考虑修改或检讨?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认为一旦向执行部门赋予权力,部门当然要小心运用这些权力,确保是在工作上有需要、不会影响部门的其他运作,以及在公帑运用方面是合适的。

记者:食物及卫生局的藏酒量有多少?一年购买多少支酒?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每个政府部门或政策局因公务关系有酬酢需要,也会按照既定的规矩。我相信我们也有责任确保公帑运用得宜。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29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