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公布处理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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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今日(一月九日)就如何处理与禁止拖网捕鱼措施相关的特惠津贴而提出的上诉,公布有关程序和安排。

  为确保以公正、畅顺、简练及敏捷的方式处理接获的854宗上诉,上诉委员会决定分阶段进行聆讯。上诉委员会将藉审议首阶段32个测试个案时,就一般准则的初步争论点及特惠津贴分摊方式进行聆讯,在次阶段,上诉委员会将审议余下的全部个案。就近岸拖网渔船船东而言,当上诉委员会完成审议所有个案的资格(即已评定合资格申索人的数目)后,会要求由政府成立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按裁决结果计算出个别合资格上诉人应得的特惠津贴款额。

  上诉委员会将由一名主席主持及不少于四名的委员组成,就上诉进行聆讯及裁决。此安排可容许上诉委员会其他主席及有兴趣的委员参与测试个案的聆讯。委员会预计其后负责余下个案的上诉委员会,通常会由一名主席主持,并由四名委员组成。

  上诉委员会秘书处已向各上诉人发信,通知有关处理上诉个案的安排。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的法例在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受禁拖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特惠津贴;以及参与渔农自然护理署的自愿回购计划或透过其他方式处置其船只的受影响近岸拖网渔船的船东所雇用的本地渔工,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一笔过补助金。政府其后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受禁拖措施影响人士申请相关援助的事宜。

  政府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成立上诉委员会,专责处理上述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的上诉,该委员会由六名非官方主席和20名非官方委员组成。



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2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