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和活鸡供应(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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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六月十九日)上午出席公开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政府昨天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在六月二十五日,向立法会正式提交《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在过去十多二十年,香港受到很大困扰,一方面是公营骨灰龛供应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私营骨灰龛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经营。问题累积了十多年,现届政府认为必须面对。尽管我们在这阶段(提出的建议),未必(能为问题)找到百分百的(解决)方案,但总需要有一个开始。因此,我们一方面会继续积极推动可持续的殡葬方式,希望能逐渐改变市民的观念,接受例如在海上或纪念花园撒灰,这类可持续的殡葬方式。另外,我们亦会积极向十八区区议会推进(兴建)公营骨灰龛的计划。虽然在这方面的工作上,的确要面对不同区议会的阻力,或当区居民的反对,对此我们是理解的。我想在此呼吁,大家要明白,这问题其实需要香港(市民)大家一起面对。在公营骨灰龛供应方面,我们最近进行了很多工作,包括在骨灰龛(场地)的设计方面,其外形、对环境及交通的影响,皆尽量对(该区)的影响减至最低,希望争取当区居民接受我们推进这些计划。(这方面的工作)亦有进展,在数个地区,尤其是(龛位)供应数量较多的地区,有些地区已原则上表示同意,不过可能要求我们改善一些交通配套设施等,我们会努力跟进。

  第三个环节,就是把私营骨灰安置所规范化。我们现时推出的法例建议,要求所有新的私营骨灰安置所,由昨日早上八时开始,若有新的私营骨灰安置所营运,必须符合所有政府的规例,还有一些额外的要求,例如(有关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所用的地方必须由其经营者拥有,并非租用的。就那些已存在的,即在昨日早上八时已存在并正营运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我们必须有不同的处理。我希望大家明白,我们的做法是求取平衡,并不是过分宽松。我们在设计条例草案时,希望做到既严谨,又能考虑一些其他存在的因素,让一些已存在的私营骨灰安置所,虽然它们现时在某方面未能完全符合现时的法例规定,但若它们有志、有心进行规范化,然后求取正式牌照,我们希望在安排上,第一,可给予它们一些时间,有一段时间可暂免法律责任。第二,亦有一些地方,我们可能需根据风险为本、安全至上的原则,接受一些虽然现时属违规,但经符合资格人士验证后,证明是安全的(违规构筑物),我们可能需要接受。否则,若我们对所有现存的私营骨灰安置所,也采用最严格的(规管)要求,全部即时取缔,会导致大量先人的骨灰无法安排或无处安放。因此,我们希望可取得这方面的平衡。

记者:(有关今日是暂停内地活鸡供港四个月的届满日期,确实可在何时恢复内地活鸡供港?现时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希望大家明白,在内地供港活家禽的安排方面,是一个双方的安排,并不是一个单方面的安排。尽管香港为了恢复引入内地供港活家禽,已安排了一个应变措施,就是在打鼓岭(政府农场设立本地活鸡检查站),相关的工程已到达一个地步,可容许我们在必要时启动这(应急)机制,即是由现时开始,我们已可重新接受内地活鸡供港,但内地仍有其工作需要进行,因而未能订出日期(恢复供港活鸡),相信大家需要理解及明白这点。至于食物及卫生局有否与内地积极做好沟通(的工作)呢?我们在(今年)四月及五月,已致函国家商务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我们希望在四个月期限届满时,恢复活鸡供港的计划。我们(向内地当局)提出(计划)后,亦积极透过不同方式,包括(举行)会议、透过电邮或电话等方式保持联系。不过至目前为止,内地有关当局仍未通知我们(恢复供港活鸡)的确实日期。我们能够做的,只是继续与他们紧密沟通,希望大家明白。

记者:(有关内地在恢复活鸡供港方面的问题为何)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想我不可以代表香港以外地区的其他机构讲话。

记者:(有关未能向鸡贩提供一个恢复内地活鸡供港的确实日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一直与(活家禽)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希望他们明白、谅解,我们已做了我们所能做的,现在是需要等待内地有关当局通知有关的确实日期。

记者:(有关活家禽业界早前表示他们接获商务部通知)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不可以评论其他人士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我只能告诉大家,政府做了什么、进行了什么沟通工作。

记者:(有关昨日有否与活家禽业界联络)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有同事与他们联络。原有的安排,是邀请他们到(政府)部门举行会议,因为业界代表后来选择以其他方式表达其意见,所以我相信有关的会议现仍在安排中。

记者:何时会再举行会议?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会议需双方(参与),我相信同事一直就会议举行时间与(活家禽)业界进行协调。

记者:(有关活鸡供应的长远政策)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长远来说,无论是内地供港活鸡或本地应巿活鸡,由于需要符合预防禽流感影响人类的公共卫生措施,在采取一些必要的公共卫生防控措施时,无可避免对业界及巿民带来冲击。我希望大家明白,维持活鸡应巿这传统或文化,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只是金钱上、资源上的代价。任何地方,无论其生物安全措施做得多好,包括外国一些没有活鸡应巿的地方,他们只集中于设立了高度生物安全措施的农场内饲养活鸡,并无活鸡应巿,这些(外国)地方也不时在家禽当中爆发禽流感,不同之处是,(这些禽流感爆发)不会影响人类,因为只在养殖场内,只需销毁受影响的活家禽,便不会影响社会。但我们要求维持活家禽应巿的安排,便会使人类承受较大的风险。既然如此,我们必要时须采取一些公共卫生措施,或多或少一定会影响业界和巿民。假若大家不接受这情况,便必须反思,香港长远来说是否仍需活鸡应巿。因此,政府有鉴于这么多风风雨雨,已决定稍后安排一间顾问公司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记者:是否会放宽,让更多亲人骨灰能摆放于(同一公营)骨灰龛位内?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没错,其实早前我们已提到,我们研究了具体细节,决定了“亲人”的定义,已放宽(让已用的公营骨灰龛位加放亲属骨灰)。

记者:有关有报章报道,指有私营骨灰安置所声称一定会获发牌,在这(法例)空窗期进行促销,局方有何回应?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有关这方面,必须清楚一条界线。部分私营骨灰安置所营运者,若因各种客观原因和主观强烈意愿,透过规范化申领正式营运牌照,而他们对自己有信心,这是没有问题的。不过,若这情况被用作宣传,向有机会成为客户的人士保证(有关私营骨灰安置所)必定能获发牌照,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我已清楚说明,首先,法例仍未获通过。法例获通过后,我们需要成立发牌当局,发牌当局成立后,要研究是否有需要在法例下订立某些守则,然后才能(开始)接受牌照申请。既然如此,为何有人能于今日声称必定能获发牌呢?我认为这是不能接受的。

记者:有报道指,有些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后开始营运的骨灰安置所,不打算停止出售骨灰龛位,并继续出售骨灰龛位,是否违反新政策?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部分骨灰安置所营运者,因应有关骨灰安置所有可能符合申请豁免书的要求,决定循此途径继续营运下去,接受将现行营运规模冻结,继续符合豁免条件。除了这部分(骨灰安置所)外,其他营运者如有意透过规范化申领正式牌照,暂时来说,并无法例可以禁止他们继续出售或出租其骨灰龛位。即使是有意申请豁免书,现时我们亦没有法定权,禁止他们出售(骨灰龛位),我们只可说明,若将来通过我们现时建议的法例,在昨天早上八时后,仍然继续出售或出租骨灰龛位的私营骨灰安置所营运者,相关的私营骨灰安置所便会自动失去申请豁免书的资格。因为我们只能说明将来的法例要求,若他们有这意向,便不能在昨日早上八时后出售龛位。现时法例仍未订立,我们其实没有权力禁止任何人出售或出租(私营骨灰龛位),希望大家清楚。

记者:根据你刚才所说,法例生效后,对新的私营骨灰安置所营办商的规管较严格,现存的营运者则较宽松,宽松的程度如何?你估计有多少私营骨灰安置所不符合要求?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不想再重复我所说的话,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草案前骨灰安置所”,即是在昨日早上八时已在营运的私营骨灰安置所。就这类“草案前骨灰安置所”,第一,若符合条件,有机会获发豁免书;第二,亦有机会申请暂免法律责任书,让它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规范化,但这些特别安排对草案后骨灰安置所是不适用的。



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