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演辞

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郭家麒议员提出「为食水安全立法」的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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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郭家麒议员提出「为食水安全立法」的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由于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由十月十八日至三十日期间,在北京参加国家行政学院举办的「一带一路战略研讨班」,副局长马绍祥由十月十八日下午至十月二十四日上午署理发展局局长职务,其后因为家中有事需要离开香港,直至十一月二日。今日的动议辩论由我本人代表政府出席。虽然两位局长不能出席,由本人代表政府回应,但特区政府跨局、跨部门的团队全程参与,聆听各议员的提案和意见,综合回应。

  主席,政府一直高度关注食水含铅事件。政务司司长于七月十一日召开首次跨部门高层会议统筹跟进工作,至十月八日已举行了17次会议,尽速推出了多项措施,并一直本着三大原则处理今次事件,即「公开透明」、「以人为本」和「全面彻查」。因应食水含铅事件的发展和演变,政府已就不同组别(即住宅楼宇(公共屋邨)、学校、福利设施、医院及其他设施)作出相应措施。政务司司长联同有关主要官员,已于十月十四及十六日向立法会汇报事件的最新进展和跟进工作。

  房屋署联同水务署已完成最后一批于二零零五年或以后落成的公共屋邨的抽样验水工作。截至九月二十四日,我们一共抽验了4 740个公共屋邨食水样本,当中只有91个样本的含铅量超标,佔总数的2%。教育局联同水务署于九月十日开始分批为约820间参与的幼稚园进行验水,直至十月二十三日已完成414间幼稚园的验水工作。在内部供水系统抽取的633个食水样本全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世衞)标准。至于约70所参与的公营及直资学校,教育局联同建筑署于九月十六日开始进行验水工作。直至十月二十三日,首批从30所学校(包括五所特殊学校及25所中小学)抽取的244个食水样本全部符合世衞标准。从这些数字上可见,绝大部分从内部供水系统抽取的食水样本均符合世衞标准。

  关于《水务设施条例》过时方面,我想指出《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的现行版本于一九七五年后曾经多次修订,例如于一九九二年《水务设施条例》作修订,清楚表明用户及代理人不仅须负责「保管」这些重要的设备,更须负责保养及维修。于一九九五年《水务设施规例》作修订,禁止新建大厦使用无内搪层镀锌钢管,免除镀锌喉管生锈引致食水变黄的问题。于二零零六年《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再作修订,提高最高罚款额。由此可见,政府会不时检讨法例是否适切。正如发展局局长早前就范国威议员和何秀兰议员分别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提出的议案总结发言时指出,我们认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食水安全标准的演变,有需要检讨现行的法例,并于法例修订前,实行适当行政措施去解决或减缓问题。

  对于郭家麒议员促请政府为食水安全立法,我希望在此简单地介绍一些海外国家有关这议题的法例或常规,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及新加坡等已发展国家在保障食水安全方面的经验。据了解,有些已发展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及新加坡等,已订立了相关食水水质法例以保障食水水质。亦有一些城市例如澳洲悉尼透过营运执照清楚列明供水机构的责任。

  一般来说,已发展国家的食水水质法例或指引有五个共同特点:

(一)参考世衞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制定国家食水水质标准,例如美国、英国及新加坡等,但一般不会采纳世衞全部92项水质准则作为监测目标。根据世衞的建议,《饮用水水质准则》内所建议的各项与健康有关的水质监测参数及其以科学依据的准则值都是可作参考,而并非强制性指标限值。各国或各地需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社会经济情况及文化背景等因素来制订其合适的水质监测项目及限值。例如英国苏格兰只采用了51项水质准则作为监测目标。

(二)基本上会设立一个独立于供水机构的水质监管机构,以监测食水水质和执行规例。

(三)通常会要求供水机构透过定期抽取和测试水样本,监测从源头至客户的水龙头的水质。不同水质参数的取样频率会因应不同风险因素有所不同。例如英国测试铅含量时,在十万人的社区要求每年取样八个,而测试细菌含量时则每5,000人须取样12个。

(四)供水机构虽然负责监测在用户水龙头的水质,但内部供水系统的用料和保养则仍然由用户负责。以英国为例,如果水龙头的食水有铅浓度超标的情况,供水公司需要查明成因是否源于供水公司的设施,还是用户的内部供水系统,如是后者,供水公司只须通知有关用户和就补救行动为用户提供意见。

(五)一些国家会指定所需达标率,如美国为90%,澳洲和纽西兰则为95%。

  在香港,虽然现时《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没有订明任何食水标准或要求,但水务署早已就由水源至供水接驳位置,即政府水管与内部供水系统之间的位置,采用世衞所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工作指标,并于其一九九四/九五年度管制人员报告中承诺,供应完全符合《饮用水水质准则》。根据监测结果,水务署自一九九四年起已全面实践此承诺,符合《饮用水水质准则》。由于内部供水系统的建造、保养及维修是由用户或其代理人负责,虽然《水务设施条例》要求用户须保养内部供水系统清洁,但条例没有订明水质要求,所以水务监督不能控制用户水龙头的水质。

  为确定水务署所供应的食水水质是否达标,水务署有一个恒常的水质监测计划。在计划下,水务署会定期在滤水厂、配水库、供水接驳点有系统地随机选取用户水龙头抽取水样本测试水质。在用户水龙头抽取的水样本一般都会在物业管理处、商场、街市等地方抽取。由于大部分用户水龙头的供水是经水箱再经用户内部供水系统供应,虽然在用户水龙头抽取的水样本并非从住宅用户水龙头内抽取,这些水样本都可以反映用户内部供水系统的状况。基于风险为本的原则,以往的检测主要着重于细菌的测试,确保供水的微生物安全性,以减低因食水而导致水源性疾病爆发的风险。在二零一四/一五年度,水务署在用户水龙头为监测三项指标细菌参数一共抽取了超过16,400个样本,即每5,000人抽取约12个样本,与英国法例要求相若。此外,水务署每年亦会在其网页公布食水水质的测试结果和抽取食水样本的数目,全部均符合世衞的《饮用水水质准则》。

  自本年七月初本港发现有公共屋邨的用户水龙头食水含铅量超标后,水务署已增加全港性的食水含铅量恒常检测,至九月三十日为止已完成测试460个样本,全部均低于世衞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的每公升10微克。如任何测试结果确认需要跟进,我们会通知相关用户或管理公司,建议他们采取跟进及调查。

  参考世衞《饮用水水质准则》的建议,水务署自二零零七年开始推行《水安全计划》,实施预防性风险管理和多重屏障系统,并制订措施以保障从水源、经食水处理过程,以至分配系统的供水安全。有关计划亦包括验证水质,为计划的成效作最后检查,亦会就健康相关事宜征询卫生署意见。

  订立食水水质法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经济、社会等,我们亦需考虑立法后可能产生的其他非预期的后果,例如市民可能会因其内部供水系统保养欠佳而引致食水水质不符合法例要求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一部分旧的私人楼宇的内部供水系统可能需要更换或翻新以符合法例要求,立法可能会加重这部分市民的负担。

  订立《食水安全法》或《食水水质法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从供水系统可以取得安全的饮用水。为了实现这些监管目标,可以依靠法律方法如《食水水质法例》等,而该类方法一般需费时数年起草、通过和推行。此外,政府仍有很多较快的行政方法作为替代,例如与持份者一起更新水务行业业务守则,鼓励用户妥善保养内部供水系统等。目前,水务署与水资源及供水水质事务谘询委员会正商讨如何加强现时已复盖约45%全港住宅用户参与的「大厦优质供水认可计划-食水」,要求水质测试应包含铅等重金属。

  主席,我已详细阅读了郭伟强议员、张国柱议员、陈恒镔议员、陈志全议员和黄碧云议员对郭家麒议员议案的修正议案。五位议员的修正议案涵盖范围广阔,横跨不同的政策局工作范畴。我尝试把他们归纳为四大类,包括(一)监管机制及培训方面、(二)验水及相关支援方面、(三)修正及缓解措施方面和(四)验血及相关支援方面。我代表发展局和其他政策局重点回应这四个类别的建议。

(一)关于监管机制及培训方面

  我想首先在此分享一些外国的经验。在检查和批准新建楼宇内部供水系统方面,一些海外国家如美国、英国、澳洲、新加坡等容许负责人(持牌水喉匠/认可承建商/专业工程师)自行验收已完成的水务工程,但须向有关水务或建筑当局提供完工及符合规格证明书。有关当局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抽样检查。澳洲采用风险为本进行抽样检查,新加坡则进行目测检查喉管装置。至于抽取水样本,海外国家比香港宽松,一般都没有在接驳供水前抽取水样本化验以审批内部供水系统工程。香港目前内部供水系统建造的监管制度与海外国家大致相若。

  因应今次的铅水事件,专责小组亦就审批内部供水系统这方面提出了建议。水务署亦已在过去两三个月内推出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已在十月八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汇报了,我不再在此重复。至于如何确保水喉和部件品质方面的问题,水务署已因应专责小组的建议与建筑业界展开探讨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如现场取样本抽验等。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公屋食水质量控制问题检讨委员会」(检讨委员会)已在十月六日发表中期报告,同意房屋署须即时落实改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按照水务署的最新规定,测试食水样本的重金属(包括铅)的含量;要求总承建商提交及遵循一个焊接物料管理计划,由总承建商负责采购焊接物料,并监管焊接物料的运送、储存和使用情况;以及在工程进行的不同阶段,使用快速测试方法检查焊接位置是否含铅。

  至于为用水器具,例如固定热水罉,订明供水水质的相关标准,我想在此澄清,根据《水务设施条例》及《水务设施规例》,这些用水器具并不是内部供水系统的一部分。我们理解市民对热水罉的关注,发展局局长亦已指示水务署与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水务署早前亦已向公众发出了使用热水罉的指引。当调查有结果后,我们会作出相关跟进工作。

  至于加强水喉工人的培训,并设立工地核准工人制度,以改善水喉工人的技能考核和晋升制度的议题。我想指出《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的要求,规定工人须先注册成为相关工种(当中包括水喉工人)的注册技工,或在相关工种注册技工的「指示及督导」下,才可在建造工地进行相关工种的工作。要成功注册成为相关工种的注册技工,一般都需要经过相关行业测试,达到一定水平才可。《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有关「专工专责」的部分将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起实施。

(二)关于验水及相关支援工作

  政府于九月一日已宣布优先为全港近千间幼稚园验水,并逐步为由政府出资兴建并于二零零五年或以后落成约80所公营及直资学校进行验水的工作,期望于三个月内完成。教育局会继续与相关专业部门紧密联络,基于经验、数据和水务署专家小组的调查结果,研究就其他学校所需的跟进工作。

  另一方面,教育局与建筑署已于九月十二日开始分批为由政府出资兴建并于二零零五年或以后落成的公营及直资学校安装可减低铅含量的滤水器,期望可于十月内完成。教育局亦已透过政府物流署协助约130所表示有需要的幼稚园订购可减低铅含量的滤水器。政府物流署已展开第二轮集体订购滤水器的采购工作,协助有需要的幼稚园及学校(包括二零零五年前落成及二零零五年或之后落成而非政府出资兴建的学校)集体订购滤水器,约80间幼稚园及150所小学、中学和特殊学校参与了有关计划。

  政府设施方面,建筑署已完成二零零五年后落成的全部四幢政府宿舍的验水工作。其他非长住性的政府设施,由于资源所限,目前并未有验水计划。至于私人楼宇住宅,物业的业主法团或管理处可决定是否抽样验水,及自行委讬认可化验所抽取水样本化验。政府亦已与相关持份者联系,加强市场的检测能力。

(三)关于修正及缓解措施方面

  11个受影响屋邨的四个总承建商已向房委会提交全面检查和更换不合规格喉管的方案,房屋署联同水务署正在仔细研究。由于当中牵涉颇复杂的工程程序、相关技术和人手安排,因此这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承建商计划先在若干受铅水影响的屋邨大楼进行工程测试,然后根据实际经验,订定详细的工程计划和实行时间表。目前构思依然是先行更换公共地方的不合规格喉管,然后才更换单位内的喉管。换喉为屋邨居民带来不便,在所难免,房委会会尽量减低工程为住户产生的滋扰。当确定具体详情后,房委会会尽快公布内容。

  有受影响屋邨居民关注经承建商安装的滤水器过滤的食水是否符合世衞标准。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确认NSF 53能减低铅含量的认证,是经过严谨的程序,包括测试减铅效能及审视生产过程,确保个别型号持续有效减铅。政府化验所亦做了测试,确认这些滤水器的效能。虽然如此,政府理解个别居民仍然有疑虑,为了让大家安心,房委会会抽样检验一些经滤水器过滤的食水。当确定具体详情后,房委会会再作公布。

  至于为是次受食水含铅事件影响的屋邨住户提供租金及水费豁免安排,政府已经听到这方面的声音,会研究有关诉求。我们认为目前最迫切和优先要做的,是跟进各种善后工作,包括确保受影响屋邨居民有安全食水,及跟进血铅偏高的个案等。

  建筑署正逐步为由政府出资兴建并于二零零五年或以后落成约70所参与的学校进行验水的工作,若发现食水样本含铅超出世衞标准会尽快为学校加装可减低铅含量的滤水器。教育局会与相关专业部门紧密联络,研究长远的跟进方法。私营幼稚园方面,若验水结果显示内部供水系统有问题,我们会提醒幼稚园与处所业主或管业处商讨跟进检查内部供水系统,妥善处理食水含铅的源头。

(四)关于验血及相关支援方面

  作为负责公共卫生和市民健康的部门和机构,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是非常关注食水含铅量超标的事件,亦理解今次事件引起市民对健康的关注。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和医管局一直紧贴事件的发展及演变,从而制订全面应对策略及跟进措施。卫生署和医管局的医疗专科人员亦多次指出,若过量接触铅及被人体吸收,可能对多个器官及身体功能造成的影响。因应七月十日傍晚房屋署公布启晴邨一批食水样本含铅量超标,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和医管局已立即采取行动,就食水含铅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影响,订定合适的跟进方案。首先,卫生署随即在七月十日当日设立热线电话查询服务,为受影响的居民提供及时的健康资讯,热线至今已接获超过7,800宗查询。为尽快向受食水含铅事件影响的市民提供合适的健康跟进措施,医管局及卫生署亦参考了本地医学界及外国卫生组织的有关文献和研究,共同研究和制定人体血铅水平的参考数值和医护部门相应的措施,界定较容易受铅影响的组群为六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妇女,并决定为受影响的市民并属于上述三类人士安排检测血铅水平。此外,政府于八月三日酌情调整为实龄八岁以下受影响儿童安排验血。

  我们明白受影响的市民和大众对事件都非常忧虑。在事件发生后,卫生署及医管局亦透过不同方式和渠道,包括网页、专题短片、单张、社区健康讲座,向市民提供有关铅的健康资讯。卫生署亦会透过出席受影响公共屋邨的居民大会,以及安排专业医护人员讲解摄取过量铅对健康的潜在风险及提供心理健康建议。多个部门早前已合作制作一本《香港的食水供应:减低食水含铅》小册子,加强大众对食水含铅及相关健康建议的认识。

  在学校方面,教育局会不时把最新资讯上载局方网页,并已设立查询热线,供学校(包括幼稚园)查询有关事宜。为加强学校对如何减少铅接触及食水安全的认识,卫生署与教育局合作,提供为学校制定的健康建议,供教育局发放予全港学校。此外,卫生署亦与教育局和水务署出席于九月九日至十四日期间为学校举办的八场「减少铅接触及食水安全」讲座。而当有幼稚园被水务署验出其食水含铅超标时,卫生署会即时透过教育局联络有关幼稚园,安排有关的学童及怀孕或餵哺母乳的教职员验血。至于当有小学被验出其食水含铅超标时,卫生署亦会为受影响而未满八岁的学童及怀孕或餵哺母乳的教职员安排验血。

  另外,卫生署亦积极配合社会福利署(社署)的工作,包括与水务署出席由社署于九月三十日为其辖下社会福利单位举办的「减少铅接触的健康建议及抽血检验须知」讲座。卫生署亦与社署合作,制订了当有社福单位被水务署验出其食水含铅超标时为当中容易受影响人士安排验血的机制。

  截至十月二十二日,医管局完成的5 074个血铅水平化验中,只有约3.2%市民(即164位市民)的血铅略高,包括128名儿童、28名哺乳妇女、五名孕妇及三名其他成人,他们的血铅介乎每100毫升含铅量5至16.7微克,表示有潜在健康风险,低于中毒风险的水平,市民无须过分忧虑。在每次公布验血结果当日,卫生署同事会同步将化验结果通知血铅水平低于参考值人士,以便释除他们的疑虑。至于血铅水平被验出含量略高的市民,卫生署会为他们进行铅暴露评估,以评估有关人士有否其他摄取铅的来源及提供适当的健康建议,卫生署亦会为受影响的十二岁以下儿童作初步发展评估,然后视乎儿童的个别情况订定跟进方案。另外,医管局亦会安排健康评估及跟进,并会监察其血铅水平,直至回复正常水平为止。

  截至十月二十二日,就医管局验到血铅水平略高的128名儿童及一名由私家医生转介经外国化验所验出血铅略高的儿童中,超过95%的儿童(即123名)已接受了初步发展评估,当中有82名在现阶段未有察觉出有发展方面的问题,因此已转介到母婴健康院或学生健康服务继续跟进。另外32名需要复检,而九名出现发展迟缓征象。至目前为止,儿童若被验出血铅水平略高,一般会安排在两周内进行初步发展评估。

  主席,政府非常关注食水含铅量超标的事件,致力照顾受影响市民的健康需要。我们会继续安排验血的工作,及紧密跟进所有血铅水平略高于正常的市民的健康状况,保障他们的健康。

  主席,我会在听取各位议员的发言后,再作回应。

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8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