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重組食物安全監管架構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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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衞生福利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重組食物安全監管架構的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漁農自然護理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現時約有一千名員工同時分擔漁農事宜及食物安全工作,他們的職責分工、職級編制及人數的詳情,以及當局就該兩個政府部門有否架構重疊、權責不清或分工不明確進行評估的結果;

(二) 食物安全監管架構重組後,各相關政府決策局及執行部門人員的主要職責、職級編制及人手,與重組前如何比較,包括新增的管理層、基層及專業人員數目和所涉開支款額,裁減的職系、所涉員工數目及節省款額,以及如何達致精簡架構和節省資源的目標;

(三) 會投放多少資源以完善食物安全監管工作,以及如何完善通報機制,確保資訊公開,增加透明度、迅速通知公眾及妥善處理突發事故;及

(四) 當局會否全面檢討相關法例,修訂食物安全標準和制定相關政策,以及就食物安全事宜提供科研經費及足夠員工培訓?

答覆:

主席女士: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有大約四百八十名職員(包括約三十名專業人員如醫生、化驗師、獸醫、科學主任及研究主任,以及超過一百六十名衞生督察職系的人員)負責監管食物安全的工作,範圍包括食物監察,以及規管內地進口食用動物、進口肉類產品、海產及食品的安全。至於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則有三百七十名專業、前線及支援人員(包括約二十名專業人員如農業主任、漁業主任和獸醫師),負責本地禽畜農場和漁排的發牌工作;監管非食用動物、雀鳥和植物的進口、提供獸醫學化驗服務及負責動物管理。由於兩署分別負責執行部份獸醫公共衞生及食物安全的工作,這安排不但在與其他國家/地區的規管機構或國際組織聯繫時引起混淆,同時亦引起本地人士的混淆。再者,在調配我們有限的專業及專門人才和資源方面,現有的架構亦未能達致最佳效果。

  由於市民對食物安全日益關注,我們對現時食物安全規管架構進行了檢討。我們認為應把食環署及漁護署現有關乎食物安全、獸醫公共衞生,以及其他相關的檢驗檢疫職能重組成為食物安全檢驗檢疫署(食檢署)。我們預計新的食檢署會有大約一千二百多名員工(包括一名屬首長級薪級第六點的署長、一名屬首長級薪級第四點的食物安全專員、五位屬首長級薪級第二點的助理署長/顧問醫生/首長級丙級政務官,以及兩名屬首長級薪級第一點的官員)。約一千多名現時在食環署及漁護署負責食物安全,獸醫公共衞生檢驗檢疫及行政工作的人員會調往新的食檢署。我們會在新成立的食檢署、政府化驗所及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增加約二百二十名非首長級人員,以支持重組食物規管架構的工作和執行各種加強的食物安全及行政工作。重組計劃會淨增加四個首長級的職位,即在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增加一個常任秘書長職位(屬首長級薪級第八點),在食檢署增加一個助理署長職位(屬首長級薪級第二點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和在食檢署增加兩個首席醫生職位(屬首長級薪級第一點)。我們亦會提升食環署屬首長級薪級第三點的一個副署長職位成為屬首長級薪級第四點的食檢署食物安全專員職位,以負責督導食物安全中心的日常運作和管理,以及制定有關食物安全的工作方針及策略。

  為增強最高決策層的支援,我們建議在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增設一個屬首長級薪級第八點的常任秘書長職位,專責處理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事務,以及管理新設的食檢署和漁農環境衞生署,以及政府化驗所。此外,衞生福利及食物局還會增設三個非首長級職位以支持新設的常任秘書長。

  重組計劃每年所需的額外經常性開支總額約為一億五千萬元。至於有關員工編制及具體數目的細節,我們現正跟有關決策局/部門商討。

  有鑑於內地是香港家禽、牲口、水產及其他副食品的主要供應地,我們十分重視與內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溝通。我們最近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簽署了新合作安排,主要內容包括加強源頭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磋商統一雙方檢驗檢疫的程序、方法和標準;加強打擊非法進出口等。我們正在籌劃與廣東省和深圳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通報機制,以便就重大的和突發性的食物事故、應變措施和其他可能影響兩地食物安全的事宜加強溝通。

  新成立的食檢署會加強對本港禽畜農場、菜場和魚排的規管和巡查。為推行源頭監控措施,我們會成立數隊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特別隊伍,以便日後能夠加強在內地巡查註冊農場,加工場和魚塘,以及開展在其他向本港供應食品的國家內進行同類型的工作。我們亦會?加資源以加強進行風險評估和制定食物標準的能力。食檢署亦將會在入口、批發和零售各個層面加強食物監察工作,務求內地或其他國家供應的食品是安全可供食用的。





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