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六題:肺炎球菌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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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答覆:

問題:

  據悉,兩歲以下的兒童和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均為入侵性肺炎球菌疾病的高危人士。二○○○年至二○○四年期間,本港每年平均有二十多人因肺炎鏈球菌所引致的各種嚴重併發症而入住公立醫院,更有九名五歲以下的兒童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有醫學研究指出,把肺炎球菌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可帶來群體免疫效應,有效降低家人和其他沒有接種疫苗人士患肺炎球菌疾病的風險,而衞生署正聯同醫院管理局和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就該疫苗預防長者感染有關肺炎的成效進行研究,該項研究有沒有考慮上述群體免疫效應;如果沒有,原因是甚麼;

(二) 鑑於當局已於二○○六年年初委託香港一所大學進行研究,以探討把肺炎球菌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的可行性,預計該項研究將於何時完成,以及政府其後有甚麼具體工作計劃;及

(三) 由於不少國際醫護組織日益關注肺炎球菌疾病,例如世界衞生組織於去年三月發表了全球立場書,建議優先把肺炎球菌接合疫苗納入國家免疫接種計劃,政府會不會把該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以回應國際社會的期望;如果會,何時實施;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據二○○○年至二○○四年期間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全港所有公營醫院的實驗室對血液、腦脊液及取自其他無菌部位的樣本進行的肺炎鏈球菌分離結果數據顯示,本港兩歲以下及六十五歲以上人士的入侵性肺炎球菌疾病發病率,每年平均為每10萬人中有7.7人。在同一時期,本港共錄得九名五歲以下的兒童因肺炎鏈球菌所致的各種嚴重併發症而死亡。

  現時市面有兩種肺炎球菌疫苗,分別是「七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PVC-7)和「二十三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七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建議用於出生六星期的嬰孩至五歲的兒童;而「二十三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不適用於兩歲以下的兒童,一般建議用於年齡較大的兒童及成人。

  衞生署現時正就肺炎球菌疫苗進行兩項研究。其中一項是問題第(一)部分所述,聯同醫管局和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進行的研究,評估長者接種「二十三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的成效。另外,正如問題第(二)部分提及,衞生署於二○○六年年初委託了香港一所大學進行研究,檢討將「七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的成本效益。

  我現在回答問題的各部分:

(一) 在外國的研究指出,兒童接種「七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會為沒有接種疫苗的人士(例如長者)帶來間接的保護,亦即俗稱群體免疫效應。目前由衞生署聯同醫管局和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所進行的研究,則集中比較有接種和沒有接種「二十三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的六十五歲以上長期病患者的發病及死亡率。因此,該研究並不包括兒童接種「七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所帶來的群體免疫效應這個因素。

(二) 有關將肺炎球菌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的成本效益研究,預計可於本年第一季內完成,並提交控制傳染病研究基金秘書處。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委員會)會研究有關結果,並就肺炎球菌疫苗向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作出建議。政府將會參考委員會的建議,衡量各項因素後作出決定。

(三) 我們留意到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於二○○七年三月發表對於肺炎球菌疫苗的立場聲明。鑑於全球感染肺炎球菌疾病的情況,以及考慮到「七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用於兒童的安全性及成效,世衞認為,若某國家每一千名活產嬰孩有超過五十名在五歲前死亡,便應優先將肺炎球菌疫苗列入兒童免疫接種計劃中。根據衞生署的資料,全港於二○○○年至二○○四年間,每一千名活產嬰孩中只有約3.4名在五歲前死亡。此外,世衞認為,如果某國家每年有超過五萬名五歲以下兒童死亡,亦應優先將肺炎球菌疫苗列入兒童免疫接種計劃中,而香港於二○○○年至二○○四年間,則每年約有140至210名五歲以下兒童死亡。同期,香港因為肺炎鏈球菌所致的各種嚴重併發症而死亡的五歲以下兒童的人數為每年一至四名不等。

  衞生署在決定是否將一種疫苗納入兒童免疫接種計劃時,須考慮多項科學因素,包括本地的流行病學情況(如發病及死亡率);因疾病而造成的醫療負擔;疫苗的安全、效能、副作用、成本效益及供應是否充足等。此外,公眾對有關疫苗接種的接受程度、是否有其他預防該傳染病的方法,以及接種疫苗的行政安排等也是重要的考慮因素。政府在考慮是否把肺炎球菌疫苗納入本地兒童免疫接種計劃時,會客觀地審視上述因素。

  多謝主席。




2008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