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在禁煙範圍附近吸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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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皇發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工作地方和購物商場全面實施禁止吸煙的規定後,不少煙民轉移到辦公大樓和商場的出入口附近吸煙,進出該等建築物的人士因而需路經一個變相的吸煙區。在二○○八年十二月十日本會會議上,本人曾就上述情況提出質詢,但未獲政府全面答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上述情況對途人的影響;及

(二) 會否檢討現行的禁煙規定,以找出解決此問題的方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貫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推行控煙政策,多年來通過宣傳、教育、立法、執法、徵稅、推廣戒煙等多管齊下的措施,以減少二手煙對市民的影響,進一步保障市民健康。自立法會二○○六年通過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條例)後,法定禁煙區已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大幅擴大至包括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及工作間,以至不少室外的休憩地方。吸煙罪行定額罰款制度快將落實,當局亦計劃將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法定禁煙區。

  我們了解到禁煙範圍擴大後,有吸煙者聚集在街上禁煙範圍以外的地方,例如辦公大樓和商場的出入口附近吸煙,令部分路經的非吸煙者感到受影響。我們現正評估有關情況,並會進行資料搜集和研究,包括了解公眾對有關情況的看法,以及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在處理吸煙者聚集在禁煙範圍附近吸煙方面的經驗和成效。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控煙政策的實際推行情況,以及留意社會各界對控煙的期望及接受程度。一如既往,政府會繼續按照實際情況和市民期望,以考慮是否有需要進一步擴大法定禁煙範圍,或者採取其他政策措施以加強控煙,保障市民健康。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7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