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全面室內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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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方剛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法定禁止吸煙區的範圍已於二○○九年七月一日、兩年半寬限期屆滿後擴大至會所、酒吧、麻雀天九會所和夜總會等娛樂場所。娛樂界權益關注組表示,該等場所正面臨災難性打擊,估計會有2,600間娛樂場所面臨結業危機,近10萬名員工的飯碗將會不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曾獲寬限暫緩實施禁煙規定的娛樂場所的數目,並按場所類別列出分項數字;是否知悉該等場所現時聘用的員工數目;政府有否對該等員工和使用該等場所的消費者的吸煙傾向進行統計,以及有否估計擴大禁煙範圍會導致多少間娛樂場所結業和多少人失業;政府有否研究如何分別協助該等場所及失業人士轉營或轉業;

(二) 是否知悉在禁煙範圍擴大後,全球有哪些城市正在或有計劃推行嚴格程度與香港相若的禁煙措施;

(三) 鑑於當局在二○○六年十月十九日就《2005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表示,「……所以吸煙房是一個可行性……這建議的出發點,是提供保障給非吸煙人士。新的條例生效後,很多吸煙人士將會到戶外吸煙。在市區的一些繁忙地區,行人可能要忍受大量的二手煙。設置吸煙房,可以更好地分隔吸煙者和不吸煙人士」,於本年四月發表的吸煙房的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作出設立吸煙房並不可行的結論有否考慮上述的意見;若不設立吸煙房,政府將如何在公場所分隔吸煙者和不吸煙人士,以保障不吸煙的行人;及

(四) 是否有進一步的禁煙計劃;會否參考不丹政府禁止香煙在國內售賣的做法;現時於中東地區盛行的水煙是否受有關的條例規管?

答覆:

主席:

(一)至(三) 吸煙危害健康,眾所周知。在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和工作場所禁煙,以保障公眾健康,是二○○六年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目的,亦是政府和立法會達成的共識。當局在審議條訂條例時接納立法會提出的建議,同意酒吧、會所、夜總會、浴室、按摩院及麻將天九會所這六種娛樂場所暫緩禁煙直至今年七月一日,比全港所有其他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禁煙的室內場所(包括商場、食肆、卡拉OK等)多兩年半的過渡期作出適應和改變。而法例亦明確規定,過渡期完結後這六種娛樂場所須如期實施禁煙,以保障這些場所的顧客和從業員的健康,與其他室內公眾地方和工作場所看齊。

  根據衞生署的統計,截至二○○九年六月,共有1,346間合資格場所獲批准暫緩禁煙,當中包括1,004間酒吧、112間按摩院及浴室、87間會所、79間夜總會及64間麻將天九會所。在僱員人數方面,根據政府統計處的統計調查數據,在二○○八年,酒吧及酒廊的就業人數約有5,100人。至於其他有關場所的員工人數,政府並無統計數據。

  有關禁煙對業界可能產生的影響方面,不論海外和本地的資料均顯示,禁煙並未對飲食娛樂業的業務或就業數字直接造成長期的影響。香港的食肆卡拉OK也曾擔心禁煙會導致生意額下降和裁員,結果在實施禁煙令接近兩年後,根據政府統計處的食肆收入統計數字,食肆的業務收益增加了大約30%。而統計處的數字亦顯示,款待業的就業數字在同期亦有所增加。

  當局在今年初也曾委託獨立顧問,就上述六種娛樂場所顧客的吸煙習慣及對這些場所實施禁煙的反應進行問卷調查。調查隨機抽樣約1,700名人士,結果顯示45%受訪者表示有光顧酒吧,當中有超過八成是非吸煙(67%)或已戒煙人士(16%),只有少於兩成(17%)是吸煙人士。而在32%表示有光顧夜總會、桑拿浴室、按摩院、麻將天九館或會所麻將房等五種場所的受訪者當中,有八成是非吸煙(62%)或已戒煙人士(18%),只有兩成是吸煙人士。

  同一項調查亦顯示,16%的受訪者表示現時平均每個月最少去一次酒吧,但有19%的受訪者表示當酒吧全面禁煙後,將平均每個月最少去一次酒吧。同時,有11%受訪者表示現時平均每個月最少去一次夜總會、桑拿浴室、按摩院、麻將天九館或會所麻將房,但有12%的受訪者表示當這五種場所全面禁煙後,將平均每個月最少會去一次這五種場所。

  綜合海外及本地禁煙的經驗及上述調查結果,當局並不認為七月一日擴大禁煙範圍會直接導致有關場所結業和裁員。我們會繼續留意有關禁煙規定的實施情況,盡量協助業界適應。

  但無論如何,加大力度控煙可減少吸煙人數,亦會減少二手煙的禍害,使更多人變得更健康之餘,醫療開支亦會因而縮減。根據香港大學醫學院公共衞生學院及社會醫學系於二○○五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香港因煙草引致的總經濟損失高達每年53億港元。這些損失包括因吸煙和二手煙導致的醫療服務開支、院舍照顧服務開支及工作時間的損失,但尚未計及人命損失。綜觀全局,便可見控煙的經濟效益是何等巨大。

  關於吸煙房的可行性問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二○○六年十月十八及十九日就《2005年吸煙(公眾衞生)條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時已明確表示:至今仍未有任何國際認同的抽風系統標準,可以支持設置吸煙房以保障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影響。但當局會邀請專家進行充分的科學資料搜集和實驗,研究吸煙房在技術上是否能有效保障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侵害。

  正如本局在二○○九年四月二十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報告,本局委託香港科技大學進行的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尚未有任何決定性的證據,可證明吸煙房能有效分隔吸煙者與非吸煙者。即使採用嚴格的設計和通風標準,只要有人進出吸煙房,便不可能保障房外的非吸煙者不受二手煙影響。研究結果與世界衞生組織的意見一致;世衞指「通風系統及獨立吸煙房不能把二手煙吸入量減至可接受或安全的水平」。

  全球眾多國際大都會如倫敦、紐約、多倫多、三藩市、悉尼等全都禁止設立吸煙房。在加拿大和美國多個省分及州分,於實施室內禁煙但容許吸煙房多年後,更因政策成效不彰而改為取締吸煙房。我們亦留意到,即使在容許食肆和娛樂場所建造吸煙房的城市,例如巴黎及新加坡,當中也只有少數場所會選擇建造吸煙房,而大部分場所(特別是中小企)均選擇實施全面禁煙,最普遍提及的原因是成本高昂,以及沒有足夠地方建造吸煙房。

  考慮到香港寸金尺土,樓宇結構各有不同,以及行業之間和行業內大小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問題,要在香港設立吸煙房會非常困難。再者,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現時場所管理人無須對場所內違反禁煙規定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而容許設立吸煙房則必須場所管理人為其負上執法的責任。鑑於以上原因,當局認為在香港設立吸煙房並不可行。

  與此同時,我們留意到實施全面室內禁煙後,有吸煙者聚集在街上禁煙範圍以外的地方吸煙,或會令部分路經的非吸煙者感到受影響。我們現正評估有關情況,並會進行資料搜集和研究,包括了解公眾對有關情況的看法、以及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在處理吸煙者聚集在禁煙範圍附近吸煙方面的經驗和成效。一如既往,政府會繼續按照實際情況和市民期望,考慮是否有需要進一步擴大法定禁煙範圍,或者採取其他政策措施以加強控煙及推廣戒煙,保障市民健康。

(四) 世界衞生組織在二○○三年五月通過《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公約》),透過採取綜合性措施以減少煙草的需求和供應,從而實現控煙目標。直到現時為止,全球已經有150多個締約國,這些地方已逐步落實執行控煙措施。

  國家在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通過了《公約》。《公約》遂於二○○六年一月九日在中國(包括香港)正式生效。根據公約,國家承諾在二○一一年,即公約生效五年後,對公眾提供防止接觸煙草煙霧的普遍保護,並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為切實地履行《公約》,衞生部成立了《控煙框架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手修訂有關公眾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目前全國已有150多個頒布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的城市。此外,國家亦持續展開多項大型控煙活動,包括推行「無煙奧運」和「無煙世博」等。

  在本港,為配合《公約》的規定,政府當前的控煙政策包括盡量減少吸煙和二手煙的禍害,防止青少年吸煙和染上煙癮,和加強戒煙服務。為此,我們在二○○六年通過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大幅擴大法定禁煙範圍及提高有關煙草產品包裝及廣告方面的法定要求;財政司司長亦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增加煙草稅50%,以防止市民特別是青少年吸煙和鼓勵更多煙民戒煙;在加強宣傳和戒煙服務方面,衞生署轄下的控煙辦公室以及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獲分配的撥款,已由二○○三至○四年度的1,850萬元增至二○○九至一○年度的6,170萬元。衞生署和醫院管理局已通過設立戒煙診所、開辦戒煙熱線以及增強輔導和轉介服務,加強提供戒煙服務方面的工作。衞生署亦已與東華三院協作,自二○○九年二月起開展一項社區戒煙服務先導計劃,為期三年,向吸煙人士提供免費治療及輔導服務。

  目前香港控煙措施大致符合《公約》要求,並與海外先進經濟體系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相若。但我們注意到上述國家及大部分實施室內禁煙的其他國家都要求場所管理人為室內違法吸煙行為負上法律責任,香港則暫時未有同樣的法規,因此本港仍有加強控煙力度的餘地。我們會根據保障公眾健康的需要和社會大眾的期望,考慮各項可行的控煙措施,並會繼續通過宣傳、教育、執法、推廣戒煙等方式,推動控煙工作,保障公眾健康。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規定,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煙或攜帶燃的香煙、雪茄或煙斗,故此在禁止吸煙區內吸用水煙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5,000元。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6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