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醫院管理局大會及其轄下專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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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根據《醫院管理局條例》(第113章)於一九九○年成立,其主要職能包括鼓勵公眾參與公營醫院系統的運作。關於醫管局的運作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去年醫管局大會及其轄下11個委員會(醫院管治委員會及區域諮詢委員會除外)分別的開會的次數、流會的次數,以及有多少名委員的全年會議出席率低於50%;

(二) 醫管局大會及上述委員會去年曾否就其討論事項召開公聽會,並邀請相關的團體出席和提供意見;若有,召開公聽會的次數和出席的團體數目;若否,醫管局如何確保在作出決策時,已充分瞭解相關團體的關注和意見;及

(三) 當局會否考慮修訂《醫院管理局條例》,由病人組織和立法會選出代表出任醫管局大會的委員;若會,詳情為何;若否,當局有甚麼措施確保以義務性質及個人身份被委任成為醫管局大會及上述委員會的委員,能有效監管醫管局這個龐大而專業的系統?

答覆:

主席:

(一) 過去一年(即二○○八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大會共舉行了十二次內務會議及四次公開會議,而大會轄下十一個專責委員會於同期內共舉行了七十七次會議,當中沒有流會。期間,兩名成員的整體出席率低於百分之五十。由於醫管局中央投標委員會的成員按機制輪流出席會議,其出席率並未包括在以上計算內。

(二) 現時醫管局大會每年約舉行四次公開會議,商討及報告社會及市民所關注的事項,例如醫管局工作計劃、醫管局服務重點項目的進度報告,以及公眾投訴委員會及醫管局總辦事處病人關係處年報等。公開會議歡迎市民及團體旁聽,目的是增加醫管局工作及服務的透明度。

  此外,醫管局總部透過不同渠道與公眾及病人團體保持溝通。例如,醫管局透過定期及特別會議,向病人組織及公眾人士介紹醫管局新增服務及現有服務發展,並諮詢他們的意見。現時醫管局大會、公眾投訴委員會及病人服務滿意度調查專責小組的成員當中亦有病人團體代表。

  在聯網層面,聯網總監及醫院行政總監亦會就病人及公眾所關注的事項,例如聯網周年工作計劃及新增服務等,到區議會作匯報和解釋。另外,醫院亦透過其他渠道,例如與病人代表會面、設立病人聯絡主任及病人資源中心等與病人和公眾保持溝通,以了解他們的關注和需要。

(三) 醫管局負責管理公營醫院,為市民提供醫院及相關醫療服務,其日常運作涉及多個範疇的工作,包括醫療服務提供、財政及人力資源管理、採購、工程實施等。當局在委任醫管局成員時,會仔細考慮每位候選人的背景、專業才能、過往公職及服務經驗等。現行機制有效確保醫管局大會有合適和均衡的組合,讓來自不同界別具有合適專長和知識的人士就醫管局不同範疇的工作給予意見。機制運作良好,未有更改的需要。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