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五題:衞生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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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傑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最近接獲觀塘區居民的投訴,指其居所樓下有小部分濕貨檔攤的檔主於收鋪後未有進行徹底的清潔工作,使血水及肉類渣滓積存,不時發出臭味,並衍生蟑螂及鼠患問題。該等居民指出,這樣除了影響街道衞生外,亦為樓上及附近的住戶帶來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以甚麼準則去定出衞生黑點;

(二)當局會否定期公布最新的衞生黑點名單,讓公眾監察衞生黑點的改善情況;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過去三年,當局有否就街道上及接近住宅的濕貨檔攤制訂特別的衞生指引;若有,當局會否定期作出巡查,以確保該類檔攤遵守該等指引?


答覆:

主席: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為香港市民提供清潔衞生的環境,包括定期清掃和清洗街道和進行防治蟲鼠工作。針對個別地點的特性(例如較多不同類型店鋪聚集引致環境衞生欠佳的地點),食環署會因應情況增加清洗街道和防治蟲鼠工作的次數。店鋪經營者亦有責任保持店鋪及附近環境清潔衞生,以免影響行人及居民。

  就問題的三部分,我答覆如下:

(一)及(二)因應早前人類豬型流感在全球及本地爆發的特殊情況,食環署按各地區的衞生情況,以及經徵詢各區議會的意見後,於二○○九年五月在全港定出105個衞生黑點,並進行大規模清潔行動。清潔行動已於去年二月完成,而各區議會進行檢視後,亦同意區內衞生黑點的情況大有改善,並將黑點從名單剔除。但食環署仍繼續與各政黨、區議員及地區人士保持緊密聯繫,監察有關地點及全港各區的衞生情況,並在有需要時提供額外的清潔服務,保持環境清潔衞生。

(三)若有關店鋪為持牌食物業處所(如售賣肉類的新鮮糧食店),食環署人員會定期巡查。除檢查食物及處所的衞生水平外,亦會視察處所附近地方的衞生情況,確保經營及從事食物業人士遵守法例及牌照條件,從而保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以及避免污染環境。以處所的後巷為例,食環署人員亦會作出視察,確保處所經營者並沒有在後巷處理食物或清洗用具等,否則會發出警告或提出檢控。巡查食物業處所時,食環署人員會向經營者提供保持食物及環境衞生的意見,例如防治蟲鼠的措施及妥為存放及清理廢物和垃圾等。若發現違反法例或牌照條件的情況,食環署人員會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向經營者發出警告及提出檢控,以及按現行違例記分制記分,對屢犯經營者,施加暫時吊銷或取消牌照的處分。

  若有關店鋪並非持牌食物業處所(如售賣蔬菜水果者,它們並不需要向食環署申領食物業處所牌照),如發現衞生問題,食環署亦會因應情況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此外,食環署不時與區議會及有關部門合作,實施改善環境衞生措施,亦透過宣傳活動向店鋪經營者和市民加強灌輸環境衞生信息。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