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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草擬新法例加強保障供港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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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本地環保團體、蔬果業界和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加強供港蔬果的食用安全,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二日)表示,政府現正草擬一套全面的《食物安全法》,逐步規管食用安全風險較高或廣受市民關注的食物,並會優先涵蓋飼養水產、蔬菜和水果等食物。

  發言人指出,由於香港進口的食物種類繁多,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在規管食物時,會按食物安全的風險來制定監管措施。

  以蔬菜為例,為確保蔬菜的安全,整個出產、運輸和分銷過程都受到監管。根據香港與內地協議,內地供港蔬菜均須來自超過190個分佈在不同省分的註冊菜場和收購站,並須經有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審批,才可輸港。運菜車須經文錦渡管制站入境,並須隨貨附有由內地有關檢驗檢疫局發出的監管卡和農藥報告單。中心也會在進口、批發及零售的層面抽取樣本化驗。

  中心與其他執法部門保持緊密合作,在二○○六年,在文錦渡管制站共檢查了超過28 000輛運載蔬菜的車輛,扣查了17輛有問題的車輛,共銷毀逾23公噸有問題的蔬菜。

  為進一步加強供港蔬菜的安全,內地檢驗檢疫部門從四月一日起實施新檢查制度,除規定不合乎要求的菜場和收購站不得將產品輸往香港外,亦規定供港蔬菜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必須標註其種植場名稱、地址、註冊登記號、產品名稱和生產日期,並在整個裝貨過程進行監督、標識,及對運載交通工具進行鉛封。現階段新措施只適用於葉菜,幾個月後會擴展至其他根莖類及瓜豆類蔬菜,務求加強對付在運輸途中混雜非正規供港的蔬菜和更有效打擊個別不法商人企圖魚目混珠的情況。

  發言人強調:「目前正在草擬中的《食物安全法》,將透過新的規管思維,加強管理整個食物供應鏈的各個環節,包括對食物進口商和經銷商進行註冊,再配合其他規管措施,例如強制要求業界停售有問題食物、規定個別食物在進口時須附有衞生證明書等,以便更全面地保障進口食物的安全。此外,當局亦鼓勵本港蔬菜業界保留銷售紀錄,協助部門在有需要時追溯來源。」

  發言人表示,新法例的設計會針對隨環境和需要的改變,當局均能以最快捷途徑將有需要規管的食物,包括蔬果,盡快納入監管範疇。

  在《食物安全法》生效前,有關部門會先推出自願註冊制度,鼓勵業界盡早配合成為註冊商,更早適應將來立法後的整體規管機制。

  發言人表示,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在本年二月的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已公開表明有關法例可於下一個立法年度提交公眾討論,並在匯集各方面的意見後提交立法會審議。





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24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