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當局呼籲殘疾人士換領「殘疾人士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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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今日(四月二十日)提醒殘疾人士,如持有的「殘疾人士登記證」沒附有照片(「舊證」),應申領附有照片的「新證」。所有「舊證」由明年三月起將會失效。

  發言人說:「二○○三、○四及○五年內獲發『舊證』的持證人,將於今年五月收到換證的郵遞通知﹔而其他已收到換證通知而仍未更換『新證』的持證人,請於今年十月或之前遞交申請。」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自去年五月展開為期十八個月的更換「殘疾人士登記證」計劃,按照首次發證的年份,分批發信邀請約四萬名持有「舊證」(無照片)的持咭人免費更換「新證」。

  為提高「殘疾人士登記證」的可靠性和認受性,中央檔案室由二○○五年七月起,簽發附有照片及印刷在防偽紙張上的「新證」予殘疾人士。

  發言人表示,為提高「新證」的可靠性及認受性,申領「新證」和換領「新證」人士均須提供由註冊醫生(公立∕私人執業)或專業醫療人員簽發的殘疾證明文件。

  發言人續說:「檔案室已聯絡社會福利署、特殊學校、技能訓練中心及各復康單位,這類機構可跟據他們的記錄,為服務使用者的持證人填寫換領『新證』申請表內的『殘疾類別證明書』。」

  換領「新證」人士應在上述指定時間內,填妥申請表,並連同殘疾證明文件及「舊證」一併寄回檔案室,檔案室在查核有關文件後便會簽發「新證」予持證人。

  有關換證計劃的詳情及所需文件的資料,將於郵遞通知內列明,詳情亦可瀏覽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網頁。有關「殘疾人士登記證」的其他資料,可參閱「殘疾人士登記證」申請指引,或致電2509 4891、2509 4904或2509 4905查詢。






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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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