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衞福局關注食環署人員執勤時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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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人員昨日(五月十三日)在香港仔執行小販管理職務時遭受刀傷,衞生福利及食物局發言人表示關注,並重申食環署人員處理非法擺賣及跟進市民有關投訴乃其職責所在,其執法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不應受到質疑。

  發言人說:「我們留意到今日報章上有些報道指食環署小販事務隊人員冷血、無情地執法,對非法擺賣的小販採取趕盡殺絕的態度。我們認為有關指稱與事實不符,並關注該些報道可能予人錯覺,以為事故是由食環署人員引起。」

  發言人補充道:「食環署在小販管理方面會因應具體情況謹慎處理,如果不會堵塞主要通道或在街市附近非法擺賣,又不影響食物及環境衞生,一般會以較寬鬆的方式執法,警告及驅散擺賣者。有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亦會盡量克制,嚴守法規。」

  此外,有批評指政府未有設立擺賣專區供魚販使用,是導致是次事故的另一個原因。就此,發言人強調政府對區議會及市民就設立擺賣區的具體建議,一向持開放的態度考慮。

  他補充:「就香港仔海濱的天光墟而言,政府過去多次接獲市民的投訴,指上述地點的非法擺賣活動,造成通道阻塞及環境滋擾。」

  至於漁民需在上址擺賣以維持生計的問題,發言人認為魚販可租用食環署轄下市場的檔位營運。他說:「目前食環署在全港仍有166個空置的魚檔可供魚販租用,單在港島區已有44個空置的魚檔。我們歡迎魚販租用這些檔位,並樂意提供適當的協助。」

  他續說:「事實上,如果有關漁民的漁獲是在受規管的市場內出售,市民食用鮮魚的安全,方有更佳的保障。」

  發言人最後表示,當局會樂於考慮社會人士對小販政策、或打擊非法擺賣的執法尺度所提出的任何意見。然而,這些問題並不應該淡化襲擊公職人員罪行的嚴重性及有關的刑事責任。




2007年5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33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