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防範禽流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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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全文:

記者:給活家禽零售界的賠償已加碼,給雞農的賠償加碼的空間有多大?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昨日和剛才已說了,政府定了一些原則上的考慮,很難作很大的調整,但在零售方面,我們考慮到有一些級別實在有很多不同的大小檔位,我們在這方面要分拆得比較清楚,所以就此作了調整。農場方面,我們昨日向他們提出了政府的意見,他們說會回去考慮,並可能作一些反建議。我希望他們以務實的態度提出(建議),有理據我們額外要考慮,但我相信政府若單單依他們開出的價錢,由1,500萬元增加到4,500萬元,這是無法談下去的。(在計算方案時),我們在收地方面已把他們的設施以全新的價錢計算在內,亦沒有計算depreciation(貶值)的因素,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已盡量寬鬆處理,如果他們在其他方面有理據,我們當然會考慮,但不要有任何幻想這個會是很大的數字。

記者:為甚麼政府那麼堅持不給雞農一個價錢去銷毀他們的適齡雞?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對他們說得很清楚,如果要我們銷毀他們的雞隻,我們不可以只銷毀一部分,因為我們進入農場銷毀一部分的雞隻,是會影響其他的雞隻,這亦會可能製造其他環境方面上的問題。他們要作一個決定,就是他們想把雞賣出去還是銷毀。如果他們想賣出去,我們亦已經說了我們會給他們那40萬隻超齡雞每隻30元的補償。當然他們可以作決定,如果收了這些錢,雞隻是否賣得出去,賺得多少,他們要作商業上的決定。但如果他們想不賣,我們也有方案幫他們銷毀雞隻。他們要同意這個方案,我們才可以做。

記者:銷毀方案的賠償有甚麼不同?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這個我們也跟他們說了,大雞、中雞和小雞分別是多少錢。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08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0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