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談藥物事件

< 返回

  以下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三月十一日)在立法會大樓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全文:

記者:萬輝藥廠事件,其實衞生署何時知道這件事,及為何當初沒有公布?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萬輝這件事,實在是衞生署在二月底發覺它有一些標籤並不正確,主動調查,亦要求萬輝作一個內部檢討,同時我們亦要求它解釋清楚,這個事件實在是一直進行中,但萬輝自己亦因此而進行一些回收工作,同時它亦都有百多種藥申請取消註冊,所以這方面衞生署一直在跟進,我相信今天下午衞生署會向大家詳細解釋情況。

記者:為甚麼衞生署一直沒有公布?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因為這個主要來說不是一個安全的問題,是一個品質的問題,就是在其使用期方面,這可能是他們認為品質有問題而這樣做,所以衞生署要跟進問題。

記者:病人吃了或買了這些藥,可以怎樣做?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相信這個情況,暫時來看,就是那些藥品本身的質素可能沒那麼穩定,也就是不能放那麼久,即準備本來存放三年,現在存放兩年便算了。有些藥如果放得久,質素可能沒那麼穩定。這個可能是藥廠作這決定,希望調整這方面。衞生署現正在研究,我們希望稍後他們可以詳細解釋這方面的問題,但我們初步了解,這個與其安全性沒有關係,只關係其穩定性。

記者:連續兩間有GMP的藥廠都有問題,是否監管或者發出GMP的制度有問題?是否需要改善?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當然有這些問題產生時,我們一定要檢討究竟現時的監管情況如何,但是衞生署一向以來,GMP的情況都是跟隨世衞對藥物監管的制度,可謂跟得相當緊貼。當然可能香港的要求高一點,或者是我們亦希望可以在國際上能夠再增加我們在那方面的水準的話,我都要求衞生署在這方面研究,希望月底時可以給我一個方案,如何增強香港藥物的監管。在萬輝這個事件來看,我要強調一下,衞生署是主動發覺了有這些問題而跟進的。

記者:衞生署主動調查,其實是發現了甚麼問題?如果藥物放得久,是會變色的話,為何不是安全問題?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們初步了解是,衞生署發覺他們將一些使用期由三年變成兩年,為甚麼要這樣做,要主動與藥廠跟進,他們可能是認為藥物的穩定性未必一定可以維持三年這麼久。

記者:GMP藥廠只看文件記錄去批出,是否不足夠?及會否加強抽查?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世衞對GMP的監管制度,是需要有一定的監管制度,但這個監管制度亦在藥廠方面,它們要符合一定的規例。在每一個國家,都會根據本土情況再加上一些附帶條件等等,所以香港也是這樣做法。而這個監管不單只是看文件等,我們亦有巡視,在巡視時如果發覺有不符合規例的情況,我們當然要做其他的研究,所以這個等於我們現時已達到世衞的水平,但這兩次的問題,我們認為有需要就此檢討一下。

記者:(主動上報,撤銷註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正因為他們申請這些註冊和更改這些標籤,所以衞生署才要進去研究,要求他們提供資料。現在衞生署正在這方面進行工作,我希望稍後他們可以交待一下現時的進展如何,因為任何藥物如果不再註冊,他們都要提供一些原因給衞生署。現在我沒有資料在手,衞生署應該有這方面的資料。

記者:(有服食了別嘌醇的死者家屬說會控告醫院)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知道昨日醫管局已經回應了,他們會協助任何人士,如果他們認為服用了甚麼藥引致有病或死亡等等,他們可以提供的協助就是提供病歷,讓他們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取得法律意見。因為我沒有詳細的病人資料,沒法子在此評論,尤其是這個事件已經交由死因庭研究中。

記者:衞生署署長說,如果提高GMP的要求,恐怕很多藥廠都要倒閉,但政府是否將這問題放在人命之上?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當然不是。GMP本身是有一定保障、一定的水平的,尤其是每個地方亦要視乎地方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因素,例如在香港來說,如果要將所有藥廠放在離島,或者與其他工業區隔離,是沒法子做得到的,但起碼例如在廠房裏的空氣質素、空調的需要、溫度、濕度和換氣次數等等,全部都有一定的水平,所以我們在藥廠方面的監管,亦可以跟得上一個國際水平。但有些附加的工作,例如每隻藥出廠前,每一批都要進行細菌或霉菌的檢驗等等,全世界只得一兩個國家做得到,所以我們也要看看這些做法是否符合我們的需要。前幾天我也說過,如果那些藥物是給免疫力低的病人用,或嚴重壓抑免疫系統的病人用時,一定要加強這方面的監管。

記者:(甲福明)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在歐化(藥廠)調查方面,衞生署在化驗該四十一種藥物,今日應該過了四十八小時,藥物包括一些口服的藥物,都未發覺有任何異常毛菌的生長,當然,這測試在國際上需要五日才可作總結決定。但一般來說,如果四十八小時也沒有毛菌的生長,其生長的可能性是比較低,它會超標的機會亦比較低。當然,我們在星期六早上才可以肯定這是否完全不超標。但以現時來看,這些藥物相信不會影響我們的病人。

記者:(單一藥廠生產)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至於甲福明這種藥,醫管局在過去幾日籌集了一些如果是需要應變換藥的數量,當然數量不是太多,可在兩星期內做得到,但我們認為現時沒有需要這樣做。由於該廠現時不再生產任何藥品,病人下次來覆診時,我們可能要用些其他藥廠的藥。

記者:這麼多病人服食的藥靠單一藥廠,是否太高風險?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要看不同的藥,醫管局不是所有的藥都是單一招標的,很多藥也有不同的供應商。醫管局會檢討這方面,希望特別是大量的藥,可以將招標程序分拆,或者起碼有多於一個的供應商,令到如果出事的話,在其他供應商方面都有潛在的供應,加量的供應也可以做得到。

記者:為何當初萬輝主動上報時衞生署不立即通知公眾?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據我了解,這個在調查中,當時數字和資料還未掌握得到,衞生署不可以就這樣公布。衞生署一定有責任告訴公眾藥物有甚麼問題和用家要如何適應,如果他未有這方面的資料,他就不應該倉卒地公布。

記者:政府會否考慮賠償給服食了歐化藥物的死者家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任何賠償或法律行動,要達到因果的確定才可以。當然我們會協助任何人士,如果有意採取法律行動,無論是對醫管局也好,對藥廠也好,我們都會提供足夠資料讓他們跟進。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4分

2019年4月12日